为大力推进《省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确定的重要立法项目进程,省司法厅于近日召开贯彻落实《民法典》相关立法项目推进会议,研究《黑龙江省政务数据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立法相关工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宏,省营商环境局一级巡视员林维新,以及省司法厅立法一处、省营商环境局立法专班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营商环境局关于《黑龙江省政务数据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立法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就起草阶段有关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讨论,并对下步立法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
陈宏同志强调,省营商环境局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做好立法前期工作,对立法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和拟确立的相关制度进行认真梳理、深入论证,切实发挥立法对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林维新同志表示,省营商环境局将认真梳理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在省司法厅的指导下,扎实做好两部条例起草阶段各项工作,保障起草工作质量,积极推进立法工作进程,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为有力的法治保障。当前,政府部门“不愿共享、不会共享、不敢共享”政务数据,已经成为制约“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突出问题,为了打破数据壁垒、信息烟囱,《黑龙江省政务数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从政务数据的规划建设、采集汇聚、共享开放、应用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为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完善信用监管,《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征求意见稿)》围绕信用环境建设、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和披露、信用管理、信用监管、信用激励与约束、信用信息主体的权益保护、规范和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等方面作出了制度安排。两部条例将在完成起草阶段各项工作后,按程序提请省政府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