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夯实营商环境基础,履职尽责突破创新”为总目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提升营商环境便利度,区域投资吸引力显著增强。
一、以“放”为出发点,放出活力和动力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做好权力下放、衔接和落实工作,细化明确责任边界,防止出现监管真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承接上级下放行政权力事项526项,按规定取消行政权力事项442项。成立工作专班有序推进权责清单调整规范工作,经过部门初审、审核组复审后,35个部门3506项行政权力全部转交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梳理30件涉及小微个体市场经营主体开办所需办理事项完整链条,并对所需重复提交的材料进行压缩,以“办好一件事”全链条流程再造为抓手,推动相关责任部门加快改革进程,推动“最多跑一次”再提速。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阶段内事项并联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由120天缩减至87天内,最短可压缩到16天以内。企业投资建设项目5类审批流程控制在10至65个工作日以内。制定出台了《绥化市自然资源局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十三条措施(试行)》,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实施“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等措施,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工作时间,推动审批提速增效。
二、以“管”为着眼点,管出公平和质量
印发了《绥化市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有效推进市场主体在企业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做出行政审批承诺,在“信用中国(黑龙江绥化)”网站上传市场主体承诺750批次。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梳理公布国家各部委印发的联合奖惩备忘录51个,为57批次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对该市涉金融领域的54户失信企业实施了联合惩戒。制定实施了《绥化市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方案》《绥化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一单两库”,双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社会信用记录。年初以来,围绕团体标准定向抽查、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检查、生态环境检测机构定向抽查等重点领域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均已完成检查并进行公示。
三、以“服”为落脚点,服出便利和满意
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和“不见面审批”,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录入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9921项,网上可办率93%,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质量,推进各级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能办尽办”。制定《绥化市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项目实施方案》,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互联网+监管”“一窗受理”等系统建设,高水平实施“一网通办”。疫情防控期间,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方式,采取“网上办、电话办、预约办、紧急办、邮寄办、一口办、自助办”方式,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公布了服务通道及办理方法,确保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四、以“改”为突破点,改出实效和提升
制定了《绥化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政策措施》,围绕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在企业开办便利化、落实减税降费、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强化法治建设等21个方面,细化量化84条具体政策措施,增强区域投资吸引力,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组织参加营商环境评价、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全面提升区域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实现了国家、省、市三级评价全覆盖。集约集成改革成果,市本级共梳理固化改革性文件5000多份。
五、以“督”为发力点,督出效能和成果
选派优秀干部大下基层包项目包企业,形成多层级多维度服务保障体系,为市场主体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目前共帮助企业解决上市准备、产权过户、原料供应等问题17件。在全省率先创新应用《招商引资项目监督管理系统》,将天有为电子、新昊热电、昊天玉米等18户重点项目列入系统管理,平均压缩审批时限30天,已经有3户企业通过系统跟踪完成了审批流程。充分发挥营商环境监督职能,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行为,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截至目前,共受理问题线索67件,办结64件,办结率96%,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达4000万元,累计收到企业赠送的锦旗6面、感谢信2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