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的重大安全事故,一切都让人猝不及防。近日发生的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令人心痛,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
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王勇国务委员作出批示。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进行挂牌督办。国家应急部、住建部、卫健委均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到湖北指导救援。
湖北十堰的这场事故中,我们听到的最多的一个词是“安全”。据报道,十堰市已经着手准备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比起亡羊补牢,保护我们生命财产最有效的方法永远是防微杜渐。
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召开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指出,近期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充分暴露出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在思想认识、隐患排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针对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信用监管”对于提升安全意识,规避安全隐患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安全生产领域,国家部委印发联合惩戒备忘录,之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出台了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2016年,国家发改委等1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2017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将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十类行为纳入联合惩戒对象。
2018年,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要求,组建应急管理部,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此后,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安全生产工作。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安全生产是严格监管的重点领域之一。
“直至永远逐出市场”的措辞,体现了政府对这些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直接相关领域的高度重视与严厉惩戒。
2021年4月,应急管理部发布《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要求,对于列入严重失信惩戒名单的企业和人员,将相关信息推送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建立全国统一的应急管理监管执法信息平台,充分运用风险监测预警、信用监管等平台数据,加强对执法对象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预测预警。
根据公开资料整理,应急管理部没有公布2020年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单位及人员名单,只公布了6批“黑名单”移出。
面对国办49号文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的更高要求,安全生产领域信用建设下一步如何推进,值得关注与期待。
近年来,一些地方根据信用状况不同开展不同程度监管等一系列举措,为“不守规矩”的生产企业架设了一道“高压线”。
深圳市安全监管部门要求全市各区将失信对象列为重点监管监察对象,建立常态化暗查暗访机制,不定期开展抽查,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约谈主要负责人,要求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江西省根据安全风险程度将生产经营单位分为四个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督管理。分类分级评定结果将作为保险、银行、证券和诚信管理等机构评定生产经营单位信用等级的参考依据。
合肥市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的等级作为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分别对应为一级、二级、三级,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效果,作为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实施差异化管理。
“信用监管”作为一种高效的监管手段,以信用记录和信用信息为基础,对信用主体进行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管理, 让监管力量“好钢用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