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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组织召开黑龙江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专家评审论证会

来源 :龙江营商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8-26 09:47 打印

8月24日,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组织省内有关高校、企业、行业协会,以及省直有关部门、市(地)11位专家学者成立了专家组,对《黑龙江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行评审论证。


自年初以来,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在全面总结“十三五”期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任务目标要求,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起草完成了《规划》初稿。《规划》先后两次征求中省直有关单位、13个市(地)、有关行业协会和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并在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对各市(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吸纳,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规划》专家论证稿。《规划》共分为7个部分,有25个方面内容。


通过评审论证专家一致认为,《规划》体现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具有较强的时代性、前瞻性和指导性,可以作为指导“十四五”时期黑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依据。《规划》契合黑龙江省实际,提出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确定了筑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石、持续释放信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效能、加强各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信用建设创新示范、保障措施等内容,系统体现了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涵盖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具有较强的战略定位和可操作性。专家组建议,《规划》进一步充实完善后,要尽快履行程序发布,作为指导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纲领早日出台,全面推动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有力支撑“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龙江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