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桦南县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第 14 号公告精神,部分恢复营业的市场主体,必须做好如下防控规范方可营业: 1 、复产复业流程。各市场主体需填写《市场主体复业申请表》,向辖区网格员提出申请,经网格员上门验收合格后,即可复业;复业后需每日填写体温检测记录表、场所消毒记录,并严格按照防控规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 、复业人员排查。建立返岗复业人员登记台帐,摸清返岗人员身体健康状况,旅居史情况;每日上岗前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当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立即按要求做好隔离、送医并上报卫生健康部门。 3 、个人健康防护:佩戴口罩:从业人员应当佩戴防护口罩上岗,与顾客交流时不得摘下ロ罩。注意手卫生:工作人员在上岗期间应当经常洗手,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在工作中避免用手或手套碰自己的眼睛。与顾客接触较多的工作人员,在上岗时应当佩戴手套。消毒工作服:定期更换工作服,并对工作服进行消毒、清洗。 4 、入场群众管理。群众在进入场所时应当佩戴口罩,不戴口罩不得进入;各市场主体要做好工作人员及入场群众体温检测、消毒、“龙江健康码”扫描核验及“易登记” APP 登记等工作。 5 、环境卫生要求:加强通风;及时清理当天垃圾;地面应当无污水;下水道口应当每天清洁、除垢、消毒;每天对场所进行两次以上消毒,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 ( 如电梯、扶手、门把手、公共桌椅座椅、公共垃圾桶等 ) 进行多频次喷洒或擦拭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 6 、店内集聚防控。店内人员之间保持合理距离( 1.5 米以上),顾客有序排队入店;从业人员要加强顾客疏导,有效控制人流和密度,避免人员聚集,高峰时段顾客应分批入场;各市场主体要少开会、少集中、少接触、不集中用餐。
7 、严管严处严罚。对发现履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责任不到位的,立即责令停业三日,限期整改。请广大群众对恢复营业的市场主体进行有效监督,对不能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积极举报,电话: 6227111 。
根据桦南县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第 14 号公告精神,部分恢复营业的市场主体,必须做好如下防控规范方可营业: 1 、复产复业流程。各市场主体需填写《市场主体复业申请表》,向辖区网格员提出申请,经网格员上门验收合格后,即可复业;复业后需每日填写体温检测记录表、场所消毒记录,并严格按照防控规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 、复业人员排查。建立返岗复业人员登记台帐,摸清返岗人员身体健康状况,旅居史情况;每日上岗前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当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立即按要求做好隔离、送医并上报卫生健康部门。 3 、个人健康防护:佩戴口罩:从业人员应当佩戴防护口罩上岗,与顾客交流时不得摘下ロ罩。注意手卫生:工作人员在上岗期间应当经常洗手,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在工作中避免用手或手套碰自己的眼睛。与顾客接触较多的工作人员,在上岗时应当佩戴手套。消毒工作服:定期更换工作服,并对工作服进行消毒、清洗。 4 、入场群众管理。群众在进入场所时应当佩戴口罩,不戴口罩不得进入;各市场主体要做好工作人员及入场群众体温检测、消毒、“龙江健康码”扫描核验及“易登记” APP 登记等工作。 5 、环境卫生要求:加强通风;及时清理当天垃圾;地面应当无污水;下水道口应当每天清洁、除垢、消毒;每天对场所进行两次以上消毒,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 ( 如电梯、扶手、门把手、公共桌椅座椅、公共垃圾桶等 ) 进行多频次喷洒或擦拭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 6 、店内集聚防控。店内人员之间保持合理距离( 1.5 米以上),顾客有序排队入店;从业人员要加强顾客疏导,有效控制人流和密度,避免人员聚集,高峰时段顾客应分批入场;各市场主体要少开会、少集中、少接触、不集中用餐。
7 、严管严处严罚。对发现履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责任不到位的,立即责令停业三日,限期整改。请广大群众对恢复营业的市场主体进行有效监督,对不能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积极举报,电话: 6227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