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至27日,省水利厅副厅长韩福君同志带领水利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对佳木斯市国家级、省级示范河湖建设工作和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开展调研。市水务局局长、市河湖长办常务副主任张惠峰和有关负责同志随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深入抚远市、富锦市、同江市、汤原县、桦川县及四个城区,实地查看了松花江佳木斯段国家级示范河湖建设多个工程项目现场,调研了解松花江富锦段、汤旺河汤原段省级示范河湖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检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行及水库安全运行等情况,并召开示范河湖建设调研推进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副市长、市河湖长制办公室主任黄士伟关于我市河湖长制和示范河湖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就示范河湖建设工作有关问题进行了研讨。
调研组对佳木斯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和示范河湖建设工作,河湖长制工作取得了被评为全国2019年度河湖长制10个先进地市之一并获得国务院表彰激励的显著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调研组强调,要在总结成绩的同时,进一步扛起河湖管理保护的责任,勇挑重担,头雁引领,树牢“一盘棋”思想,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坚决完成国家级示范河湖建设任务,守护好一江清水永续东流。
调研组指出,要以示范河湖建设为契机纵深推进河湖长制,全力推动“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两规两划”编制、采砂管理等各项任务落实。要继续发挥佳木斯市“头雁领阵”作用,在保质保量完成规定动作的前提下,大胆尝试创新,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充分挖掘发挥河长湖长作用,为全省高质量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提供宝贵的实践经验。要全力以赴完成松花江佳木斯段示范河湖建设任务,努力打造高标准示范河湖,在全省树立标杆,打好样板。要协同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超前做好验收准备,确保松花江佳木斯段示范河湖建设顺利通过水利部验收。
5月24日至27日,省水利厅副厅长韩福君同志带领水利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对佳木斯市国家级、省级示范河湖建设工作和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开展调研。市水务局局长、市河湖长办常务副主任张惠峰和有关负责同志随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深入抚远市、富锦市、同江市、汤原县、桦川县及四个城区,实地查看了松花江佳木斯段国家级示范河湖建设多个工程项目现场,调研了解松花江富锦段、汤旺河汤原段省级示范河湖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检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行及水库安全运行等情况,并召开示范河湖建设调研推进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副市长、市河湖长制办公室主任黄士伟关于我市河湖长制和示范河湖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就示范河湖建设工作有关问题进行了研讨。
调研组对佳木斯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和示范河湖建设工作,河湖长制工作取得了被评为全国2019年度河湖长制10个先进地市之一并获得国务院表彰激励的显著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调研组强调,要在总结成绩的同时,进一步扛起河湖管理保护的责任,勇挑重担,头雁引领,树牢“一盘棋”思想,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坚决完成国家级示范河湖建设任务,守护好一江清水永续东流。
调研组指出,要以示范河湖建设为契机纵深推进河湖长制,全力推动“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两规两划”编制、采砂管理等各项任务落实。要继续发挥佳木斯市“头雁领阵”作用,在保质保量完成规定动作的前提下,大胆尝试创新,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充分挖掘发挥河长湖长作用,为全省高质量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提供宝贵的实践经验。要全力以赴完成松花江佳木斯段示范河湖建设任务,努力打造高标准示范河湖,在全省树立标杆,打好样板。要协同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超前做好验收准备,确保松花江佳木斯段示范河湖建设顺利通过水利部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