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5月1日起,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我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提取额度、提取凭证以及贷款申请条件、贷款额度的确定有了新规定。新政进一步扩大了公积金适用范围,也对以往政策进行了规范和完整,实施后会更加方便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享受优惠政策。
自5月1日起,公积金提取范围进一步扩大,缴存人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无房职工连续缴存3个月以上,退休、出境定居等9类情况均可提取公积金,老旧小区改造和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提取政策也被纳入了提取范围。
公积金贷款年限、贷款额度和贷款偿还方面也有所变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受理科副科长欧迪介绍:“现在,贷款额度和账户余额挂钩了,也就是账户余额多就能多贷,账户金额少,贷出的金额相应也少。在这里要提醒有使用公积金贷款意向的缴存人慎重提取公积金,千万不要发生因账户余额不足,影响申贷额度。同时,像办理对冲还贷签约、解约,部分还款,手机号变更,手机号、还款号变更等业务,均可手机在‘手机公积金App’上办理。有需要的市民可拨打我们的咨询服务热线0454-12329进行咨询。”
4月30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5月1日起,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我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提取额度、提取凭证以及贷款申请条件、贷款额度的确定有了新规定。新政进一步扩大了公积金适用范围,也对以往政策进行了规范和完整,实施后会更加方便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享受优惠政策。
自5月1日起,公积金提取范围进一步扩大,缴存人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无房职工连续缴存3个月以上,退休、出境定居等9类情况均可提取公积金,老旧小区改造和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提取政策也被纳入了提取范围。
公积金贷款年限、贷款额度和贷款偿还方面也有所变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受理科副科长欧迪介绍:“现在,贷款额度和账户余额挂钩了,也就是账户余额多就能多贷,账户金额少,贷出的金额相应也少。在这里要提醒有使用公积金贷款意向的缴存人慎重提取公积金,千万不要发生因账户余额不足,影响申贷额度。同时,像办理对冲还贷签约、解约,部分还款,手机号变更,手机号、还款号变更等业务,均可手机在‘手机公积金App’上办理。有需要的市民可拨打我们的咨询服务热线0454-12329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