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动对行政案件“诉讼程序空转”问题的系统治理,完善检察机关参与化解行政争议的长效机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4月13日上午,同江市组织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座谈会,会上,同江市人民检察院、同江市人民法院、同江市信访局、同江市司法局共同签定了《同江市检调对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
《意见(试行)》明确,检调对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是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依托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以和谐司法的理念和调解的方式,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有效化解检察环节各类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意见(试行)》规定,信访局在接待对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不服的案件时,经耐心细致的信访工作,仍无法息访的,认为需检察机关介入检调,可以自己邀请或建议涉争议行政机关邀请。司法局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无法化解争议,仍有涉访、涉诉潜在可能,认为需检察机关介入检调,可以自己邀请或建议涉争议行政机关邀请。人民法院办理的行政案件中,对矛盾争议较大,且对法院有偏见,对裁判结果流露不服,有涉访潜在可能,可以邀请检察机关介入检调。
座谈后,共同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联席会议,会上就目前房屋拆迁、河道治理、违法占地等几起行政争议案件进行了交流,三部门均表示希望检察机关作为帮手尽快进入角色,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下一步,同江市人民检察院将深入了解案情,依法研判,对认为可以依法介入的,主动介入检调,与三部门协作配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同江。
为有效推动对行政案件“诉讼程序空转”问题的系统治理,完善检察机关参与化解行政争议的长效机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4月13日上午,同江市组织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座谈会,会上,同江市人民检察院、同江市人民法院、同江市信访局、同江市司法局共同签定了《同江市检调对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
《意见(试行)》明确,检调对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是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依托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以和谐司法的理念和调解的方式,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有效化解检察环节各类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意见(试行)》规定,信访局在接待对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不服的案件时,经耐心细致的信访工作,仍无法息访的,认为需检察机关介入检调,可以自己邀请或建议涉争议行政机关邀请。司法局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无法化解争议,仍有涉访、涉诉潜在可能,认为需检察机关介入检调,可以自己邀请或建议涉争议行政机关邀请。人民法院办理的行政案件中,对矛盾争议较大,且对法院有偏见,对裁判结果流露不服,有涉访潜在可能,可以邀请检察机关介入检调。
座谈后,共同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联席会议,会上就目前房屋拆迁、河道治理、违法占地等几起行政争议案件进行了交流,三部门均表示希望检察机关作为帮手尽快进入角色,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下一步,同江市人民检察院将深入了解案情,依法研判,对认为可以依法介入的,主动介入检调,与三部门协作配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同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