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下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七次会议召开,专题研究部署《佳木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起草审议工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雷主持会议并讲话。
周雷指出,要充分认识地方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强化责任担当,超前谋划,在提升法规质量上下功夫。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识这项工作,确保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明确节点任务,增强时效意识。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阶段任务分工,要充分认识到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的刚性要求,必须按时限高质量完成。要把握核心要点,增强精品意识,把党言党语转化为法言法语,做到语言表述精准化、法规条文规范化、法定职责具体化。要遵循国家、地方和我市立法的原则,采用起草方法、审查方法和推进方法,处理好“领唱”与“合唱”的关系、处理好质量与进度的关系、处理好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要坚持人民至上,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使这部条例经得起人民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和市文明办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