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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桦川县人大检查县政府贯彻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

来源 :佳木斯市营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12-02 09:56 打印

11月27日,桦川县人大于波、王天华、卢新宇、陈洪岩带领检查组深入桦川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检查县政府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县政府副县长夏广平、营商局局长刘剑利、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杨红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赵伟东及自然资源局冯明参会。会前,检查组深入到桦川县政务中心服务窗口、新城镇便民服务中心,详细了解了各窗口办事流程、服务能力等方面情况。



会上,检查组认真听取了桦川县人民政府关于《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及2019年县人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和桦川县营商局、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汇报。听取汇报后,与会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及今后涉及县域内各相关部门如何继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研讨。



   会议强调,近年来桦川县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网格化治理、强化诚信监督等工作上狠下功夫,使全县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不断提升。在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工作上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各单位要继续提高政治站位与思想认识,重视简政放权和公共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明确权责清单,提高政府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和能力。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继续不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措施。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秉持“简政放权到位、市场监管到位、服务效率到位”的原则,主动帮助有需求的企业,加强政策宣传宣讲力度,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从制度建设、政策落实、依法行政、规范服务等方面,努力营造出良好的营商环境氛围,为全县营商环境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