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黑龙江佳木斯)

credit.jms.gov.cn

佳木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佳木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强化权力制度约束
 建设廉洁高效执法体系

来源 :市直-交通运输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5-18 09:04 打印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于规范权力运行,有效防控廉政风险,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意义重大。

市交通执法局2019年4月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采取 “以制度管人管事、规范权力运行”的管理方式,规范执法工作流程,促进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效能和预防腐败,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使廉政意识、风险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建立“点、线、块”全覆盖风险排查机制

市交通执法局以工作岗位为点,以部门工作为线,以全局工作为块,开展地毯式廉政风险排查,实现风险排查全覆盖、无缝隙。局领导班子带头查找权力风险点,科级干部和职工根据各自工作岗位职责进行查找,建立个人廉政风险档案,确保风险点定性有据,定量科学。同时注重自检自纠,分类重点查找,针对交通行政执法、人财物管理等重要领域,从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外部环境等方面对潜在的廉政风险进行重点查找。2019年4月后,即全面开展了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参与交通运输经营自检自查工作,成立专项调查小组到全市道路运输企业进行信息比对核查,共计排查925人次,对发现的问题,约谈、责令立即整改;同时该项工作进入常态化,每年进行核查比对,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


规范程序,依法履责,完善保障监督机制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涉及面广、权力大、矛盾多,建立规范的执法程序和保障监督机制尤为重要。市交通执法局在执法中,严把“立案、调查、办结、监督”关,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对一般案件严肃工作程序,对处罚3000元以上的案件即开展集体讨论制度;对1万元以上的重大案件严格执行三级案审制度,落实限时办结程序;对违法事实坚持依法调查取证,依法使用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照相机等设备,实行全程记录。在执法案件处理过程中,如果经营者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切实保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注重“四个推进”,增强廉政制度执行力

市交通执法局围绕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认真做好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工作。一是推进制度建立。制定出台《执法文书管理制度》、《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重大案件审核制度》等多项执法工作制度,为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奠定基础;二是推进分权制衡。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3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严格实行党委会研究—上级党组申报—审批程序。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由执法科室、案件审理科、局案审组分级审核,逐步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三是推进公开公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推进执纪监督。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办事时限、执法程序、行政处罚依据,主动接受监督。落实“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制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针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深入组织开展 “第一种形态”谈话,对苗头性问题,真正做到抓早抓小,切实增强实践“四种形态”的严肃性和威慑力。




强化考评问责,建立廉洁高效执法队伍

按照德能勤绩廉综合考核标准,我局实行严格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与提职任用挂钩。强化执纪问责,对违反廉政承诺和准则的人员,记入年度个人廉政档案,对违法乱纪,接受组织约谈、调查等情节严重的人员,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实行廉政一票否决。执法人员严格遵守“八不准”规定,做到了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有效杜绝了“人情车”,包车、养车现象,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市交通执法局自2019年4月成立以来,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廉政制度,查找廉政风险点,加强执法培训,开展执法执纪监督和综合考评等多种有效措施,未发生一起违法乱纪案件。全局执法人员履职尽责,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共收到锦旗、表扬信26件,未发生一起因执法监管不到位引发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实现了零信访、行政诉讼案件零败诉的良好局面。

下步,市交通执法局将继续完善廉政防控措施,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实现全局干部职工廉洁、规范、高效用权,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廉政风险防控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希望广大市民和道路运输经营者监督我们的执法行为,如发现执法人员违法违纪现象,请拨打我局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454-8939018,我们将认真查办,及时反馈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