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切实做到水库安全度汛,按照省水利厅《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水利部专项监督检查迎检工作的通知》(黑水办发[2021]47号)要求,4月23日至4月30日,市水务局派出检查组深入各县(市)区着重从防汛责任制落实、汛期洪水调度方案编制、水工建筑物、监测监控设施运行、水库安全管理、库区整体环境等方面,对全市范围内水库开展了汛前检查,真正做到了边查边改、不留死角,消除可能导致风险的安全隐患,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通过检查情况看,全市水库平稳开库,蓄水量较往年稍多,安全运行管理总体状况良好,度汛准备工作提前纳入日程。
检查组强调,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按照国家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相关要求部署,高度警惕和防范,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务实开展工作,紧盯“三个责任人”落实,抓好“三个重点环节”,确保水库安全度汛。二要坚持问题导向。要对此次汛前检查中发现的主要安全隐患和问题抓紧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细化整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迅速整改完毕,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三要加强水库巡查除险工作。要加强水库的巡查管理,做好巡查记录。同时,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库大坝安全同步加大监管力度,突出工程管护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依法履职,发挥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