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总体安排,现将办好第二批12件民生实事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予以监督。
1.实施社会救助审批(确认)权由县(市)区下放乡镇(街道),压缩审批(确认)层级,缩短审批(确认)时限。
2.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业务“一窗通办”。
3.打破地域限制,实施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
4.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解决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群众合法利益问题。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根据不同学段,科学合理确定作业量。
5.开辟15种慢性病认定“直通车”,由市、县定点医院直接认定。建立医疗保险业务“视频办”信息系统,为身患重病、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提供“一对一”、“面对面”服务。
6.对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含1-4级伤残军人)、重病患者、老年人、未成年人、军烈属、在乡老复员军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5%的比例加发低保金;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人员、重度残疾人、1-6级伤残军人、定期抚恤的重点优抚对象,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7.建成开放东北银行钱币展览馆,丰富红色文化场所。
8.完成56个建制村厕所改造和污水治理项目,村屯绿化6000亩,打造省级绿化示范村6个,改善村民生活环境。
9.推进城区公厕项目建设,新建改建公厕16座。
10.打造“五横五纵一区”牌匾广告示范街区,提升街区风貌。
11.建设光华街综合市场,将155户占道经营商户纳入规范管理,方便群众安全出行。
12.在3个县(市)区成立“一站式”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及时提供调解、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非诉讼法律服务。
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