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下午,同江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组织召开了同江市关于落实佳市营商环境监测反映问题工作会议,市场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等16家营商环境指标牵头单位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了《2020 年黑龙江省营商环境监测报告(佳木斯市分报告)》和《关于 2020 年黑龙江省营商环境监测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方案》等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各指标单位要做好同江市营商环境监测问题自查工作,并征求了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中各项指标任务情况意见,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贯彻落实,为同江市2021年度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筑牢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