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合同行政监管,助推民生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今年3月起,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积极组织开展“合同惠民”专项工作。同时,紧密结合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相关部署要求,注重加强部门间联动协作,确保各项工作推动有力、落地见效。
一、统一规范,全面推广。市市场监管局紧密围绕人民群众食、住、行、游、娱、购等方面突出问题,本着合法合规、公平合理原则,积极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推广合同示范文本。其中,重点着力于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目前其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率已达100%。
二、紧盯重点,清理整治。按照《黑龙江省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保障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市教育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转发省、市相关工作文件,传达具体任务及标准要求,督促指导各辖区市场监管局配合教育部门抓好相关整治工作。自3月起,要求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对本机构合同文本及商业广告、通知、声明、凭证、单据等进行全面自查整改。4月至10月,组织对全市218所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存在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以及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营业执照、办学许可、招生简章、合同签订情况等进行现场查验。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31人次,约谈相关企业1家次,督促企业自行纠正合同26份。
三、强化宣传,提高认识。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全市系统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的同时,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及自觉维护合同法律的意识。
四、畅通渠道,保障权益。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12315”消费投诉举报平台作用,通过受理投诉举报等途径,不断扩大案源线索,依法严厉打击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下步工作中,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对各县(市)区局的业务指导与跟踪问效,严格督促其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持续推广合同范本,确保填写规范、内容合法,以实际行动和可见成效扎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持续走深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