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佳木斯市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以打造现代化黑龙江省东部区域中心城市为目标,科学谋篇布局,创新开展工作,采取“四抓四促”有力举措,推动城市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城市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领导带头抓落实,健全机制促推进。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全市“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创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13个创城工作推进组负责抓好日常工作,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文明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先后多次组织68家成员单位召开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启动大会、创城工作推进会议、培训会议调度会议等,明确职责分工,统一目标要求,形成工作合力,使创城工作人人有责任、层层有目标、事事有人管,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承接到位。
部门联动抓重点,服务群众促发展。把创城工作当做一项系统性的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城市的“硬件”和“软件”、“面子”和“里子”同步发展。下发全市示范街区创建活动方案,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加强文化植入、融入地方特色,重点打造义兴巷、春光巷、大学时光里、油坊胡同等一批特色街区,塑造城市社区商业文化新业态。制定全年创城重点工作安排、任务分解表以及实地考察点位指导手册,组织城管、市监和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八横八纵”主次干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共拆除墙体广告、宣传栏、街路指示牌290余处、公交站亭17个,清除环境卫生盲区和死角1000余处。
营造氛围抓主体,全民参与促带动。坚持内宣与外宣并重、网上网下齐发力,大力宣传创城工作进展、成效。在全市各级各类媒体统一开设“直击城市不文明现象”“不文明行为扫描”等专题专栏,发布《争创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致佳木斯全体市民朋友们的一封信》等,累计推出报道200余篇,为创城工作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编印发放《市民文明手册》和《文明城市百问百答》万余份,引导全社会树立文明观念,形成文明风尚,奏响全体市民参与创建“最强音”。同时,注重将创城工作融入日常生活,积极发动党员干部、市民群众力量,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引导、城市“大清扫”等活动3695次,群策群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对标对表抓整改,督导检查促长效。建立争先进位、绩效考评机制,健全常态化巡查检查、问题反馈、督促整改、“回头看”等制度,形成工作“闭环”,确保创城工作取得实效。加强对创城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专门成立工作督查组,对关键区域、薄弱环节、重点行业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督查问效,切实消除工作误区、盲点,推动问题及时发现、有效解决。截至目前,共下发创城工作提示24期,创城督查通报46期,开展日常督查60余次,发现问题150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