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部署,2月28日,佳木斯市民政局组织专班对同江市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创建工作开展评审。
市民政局按照自愿申请、优中选优的原则,经过前期认真筛选,推荐同江市申请国家级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创建工作,并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多次指导创建工作。同江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成立“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创建专项工作组,统筹协调全市33个成员单位,对标对表,逐条逐项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开展。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世威组织社会事务与儿童福利科工作人员对照《未成年保护示范县(市、区)创建评分细则及任务分解》,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创建工作开展评审,并针对考评标准佐证掌握不准的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把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继续指导同江市以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固强补弱,树立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典范,推动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