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桦南县人民法院上门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场达成调解协议,法官上门化解纠纷的做法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月25日,吕某来到桦南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交与刘某离婚纠纷的相关材料,由于二人都在外地、刘某不能行走,致使矛盾一直无法解决,希望得到法院的帮助。
“民有所呼、我必有应”,桦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办案法官当即决定为吕某提供上门调解服务。办案法官在了解具体经过后,第一时间与桦南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调解员沟通,决定“兵分两路”办理此案,一路办案法官到刘某家中,面对面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另一路派驻调解员通过音视频调解平台,发起三方视频通话,从法理情理上对二人进行细致、耐心、专业的调解。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法院出具诉前离婚调解书,有效化解了矛盾。当事人刘某不断地说着“感谢政府,感谢法院,感谢法官。”离开时,刘某还不断向工作人员挥手告别。
桦南县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不断拓展司法便民新途径,注重关心弱势群体,以开展上门立案、上门调解等形式,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持续提供智慧精准的司法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