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载体,贯彻落实《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佳财联发〔2020〕4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应用,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积极支持全市疫情防控,社会保障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积极筹措资金,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市财政局累计拨付各类疫情防控保障资金10,800.47万元。
二是积极落实各项就业补助政策。会同就业部门进一步加强我市就业资金管理,按政策规定落实好各项就业补助政策,提高就业资金使用效益。截至目前,累计支出各项就业资金6,262万元。
三是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市财政局与医保局共同上报市政府出台了《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目前,各县已上解医疗保险资金19.93亿元;拨付各县医疗保险待遇支出8.12亿元。
四是多方筹集资金,确保各项养老待遇及时足额发放。为近13万名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41亿元;确保1.5万名机关养老退休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养老金9亿元;按时发放城乡居民养老和被征地农民养老0.6亿元。
五是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作。截至目前,已筹集并分配下达各区及救助机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资金2亿元,用于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流浪乞讨等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