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局机关工作人员的信用意识,积极营造诚实守信、文明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构建完善的局机关信用体系,汤原县民政局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活动,扎实推进“诚信教育进机关”相关工作,努力提升局机关及工作人员的信用管理水平。
一是高度重视。《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这是黑龙江省第一部社会信用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地方立法,对促进黑龙江省社会信用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发展,以及以信用为基础创新监管机制、优化营商环境,都具有重大意义。我局主要领导组织全局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对《条例》进行了系统学习,全面提升了营商干部诚信观念。
二是广泛宣传。全局高度重视《条例》宣传工作,第一时间将《条例》转发至工作群,同时在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条例》内容,通过网站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媒体,全方位、多渠道向市场主体发送,《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和宣传海报,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倡导社会民众知法守法,诚实守信,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并在人流密集场所悬挂诚信宣传条幅,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普及信用法治意。
下一步,将以学习《条例》为契机,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助推全县形成“讲诚信、守信用、讲文明”的良好氛围,为社会信用建设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