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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抚远市信访局践行诚信精神 提升信访效能

发文机构:信用佳木斯 来源 :县区-抚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5-11-04 10:39 打印

为进一步增强信访干部的诚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抚远市信访局深入开展诚信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多维度实践推动诚信理念融入信访工作。

一、专题学习,深化理论认知。抚远市信访局组织干部研读《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学习会上,信访局局长结合案例从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监督管理机制等方面解读条例,全面提升信访干部信用意识、法治观念以及职业道德素养,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达到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社会治理创新的积极效果。

二、签订诚信承诺书,强化责任担当。抚远市信访局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结合政务服务与信访工作实际,精心起草《抚远市信访局政务诚信承诺书》,承诺书明确“依法履职、如实登记信访诉求、严守保密纪律”等条款。全局干部郑重签订了《抚远市信访局政务诚信承诺书》。签订现场,信访干部纷纷表示:“诚信是社会治理的基石,我们的诚信度直接影响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必须以身作则!”

三、窗口阵地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信访接待大厅电子屏滚动播放诚信标语。时刻提醒来访群众和信访干部遵守诚信原则,营造诚信信访、理性信访的良好氛围。

四、警示提醒,推动诚信理念直达群众。信访接待窗口设立“诚信答疑专区”,工作人员耐心细致讲解诚信信访的相关知识,引导群众如实反映情况,以典型案例警示提醒来访群众:“失信行为不仅损害个人信用,还可能触犯刑法。”同时发放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单,让来访群众深刻认识到失信行为的危害,引导来访群众依法信访。

抚远市信访局通过系列学习宣传活动,提升了信访干部依法履职、诚信服务的理念,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诚信反映问题,对维护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信访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后,抚远市信访局将继续把诚信建设贯彻于信访工作的各个环节,建立诚信长效机制,以诚信为纲,促使信访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