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王某实施司法拘留,并对其名下车辆进行扣押。
王某因经营货车,长期在筠连县某汽车维修店更换轮胎。2024年10月,经双方结算,王某共差欠该汽车维修店轮胎款1.9万余元,王某出具欠条一张。该汽车维修店多次催收未果,将王某诉至筠连县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不料,王某却再次耍起了“无赖”。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王某既未履行还款义务,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筠连法院“执行110”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小标的”集中执行行动,根据掌握的执行线索来到被执行人王某家中对其进行拘传。
“请问王某在家吗?”执行干警问王某的儿子。
“他不在家,我没有他的电话和微信,也不知道他到哪里去了。”王某的儿子回答。
经过执行干警耐心开导,王某的儿子依然不肯透露王某行踪,以要上班为由离开了家。
所幸干警在王某房屋背后的路上发现了王某名下的皮卡车一辆,正准备对该车进行查封时,王某却出现在了干警面前。
执行干警将王某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耐心地对被执行人王某开展释法析理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王某却态度消极,坚称无钱还款。鉴于其拒不履行和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3日的处罚决定,并依法对上述车辆进行扣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