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想乘飞机到外地出差,却因为公司未履行判决义务,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张某终于按捺不住了……
8月17日,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称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因要去外地办事,无法购买机票,故拨打电话询问情况,希望能撤销对自己的限制高消费措施。
经法官查询,原来张某所称公司与呼某、张某某等十余人存在劳动争议纠纷,呼某、张某某等十余人胜诉。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长清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该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法律义务。因此,长清法院依法对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致使张某行动受限,无法购买飞机票。
法官将该情况向张某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告知张某,只有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才能对其依法解除“限高”措施。张某听后,随即表明自己的态度,声称会及时履行还款义务。
随后,在法官的指导下,张某把案款共计668214.64元一次性打入法院账户。
中午11时,呼某、张某某等十余人来到法院领取案款,并对执行干警表示感谢。长清法院依法撤销对张某的“限高”措施,17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