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河池市税务稽查部门进一步加大打击虚开发票违法行为力度,让虚开发票失去赖以存在的市场。
覃某是河池某独资加油站工作人员,他注意到不少顾客给车辆加油时没有开具发票,形成了可以开具发票的“富余”额度。社会人员袁某需要发票冲抵成本,遂联系覃某索要发票,并承诺给予一定程度的好处。在利益的诱惑之下,覃某动起了利用“富余票”非法盈利的念头。
税务稽查部门在对加油站涉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在一年内向三家矿业公司开具了10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量与矿产管理部门报备的销矿产出比严重不符。
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三家矿业公司的上下游公司均存在进出货物品目高度一致和开票后资金回流的情况,稽查部门初步认定该三家公司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团伙。
税务稽查人员随即向该加油站以及三家矿业公司有关人员宣传税收“黑名单”制度,告知其虚开发票的行为已达到重大违法失信案件的公布标准,不仅纳税信用将被降为D级,其发票领购、个人信用和银行融资等多方面行为将会受到严格限制,如拒不配合税务机关的检查,将会面临更严厉的制裁,让其了解到自身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同时,用其他失信企业的案例,让企业负责人等了解到“黑名单”及联合惩戒覆盖范围广、效果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将严重影响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经税务稽查人员和公安部门人员耐心询问与宣传,该加油站有关人员很快意识到了违法行为的严重性,承认了其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目前该案件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有关涉案人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