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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失信典型案例】佳木斯市郊区法院执行有力度 非法营运终受惩

来源 :市直-交通运输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2-15 14:38 打印

2022年2月9日,历时2年的时间,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非法营运驾驶员姚某某被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到位,执行款6万元已上缴国库。其中,3万元为非法营运罚款,3万元为逾期产生的滞纳金。

2020年2月,由于疫情原因,按照市防指要求,我市客、货运输暂停。29日姚某某,双鸭山市人,驾驶私家车从双鸭山市搭载3名乘客到佳木斯机场,收取乘客300元车费,被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查扣。经调查核实,姚某某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非法营运行为证据确凿,依法对其处以3万元罚款。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积极应诉,最终法院认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法律义务,2021年1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申请郊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此案只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申请郊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典型案例之一。据统计,在郊区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下,目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52起案件,有效震慑了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自2019年成立以来,一直秉承执法为民工作理念,工作中依法执法,有效维护了我市道路运输正常经营秩序,保护合法,打击违法,保证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成立至今,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近300台,行政诉讼零败诉。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告那些仍存侥幸心理的违法违规经营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必究,违规必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