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法官,被执行人魏某让我转告你们,她愿意还款,问能不能提前放她出来?”周日上午,一通来自拘留所管教的电话,让正在吃饭的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激动不已,原本以为态度强硬的魏某要在拘留所待满15天,没想到第三天“惊喜”就来了。
店员代收货款拒不交出?老板起诉!
被执行人魏某曾在申请执行人张某经营的店内工作,在工作期间,魏某有代收货款却未将货款交给张某的情形。双方经结算,被告于2023年12月9日向张某出具欠条,载明其代收货款总金额及逾期未还的违约责任。约定期间届满后,魏某仍未归还欠款。为维护合法权益,张某诉至法院。案件经审理后,法院依法判决魏某归还欠款及相应资金占用利息。
“我没有工作,更没有钱,我还不起”?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魏某态度消极,面对执行法官的传唤,她多次表示自己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更还不起这些钱。但魏某没有想到的是,在传唤她之前,执行法官早已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经查实,你一直都在工作,并非如你自己所说没有收入来源,所以你现在是属于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如果你始终是这个态度的话,本院将依法对你采取拘留措施。”没想到魏某对抗执行的“心理素质”比想象中更强大。
最终,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叙永县法院依法作出对其拘留15日的决定,并于当日下午将被执行人魏某送至拘留所。
失去自由方觉后悔,马上还钱!
被依法送监后,在拘留所管教的耐心教育和释法明理下,魏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深刻感受到了自由的可贵。在被拘留3天以后,魏某表示自己愿意归还欠款,希望管教能帮自己联系执行法官。
最终,其配偶主动联系执行法官,一次性支付15000元给申请执行人并达成和解协议,剩余款项将在2025年7月31日前全部支付。
考虑到被执行人魏某已经认识到自己拒不履行的错误并积极改正,该院依法决定对其提前解除司法拘留。
5月26日下午,一面印有“铁腕执行为民愿,雷霆执法护公平”字样的锦旗,被郑重送到执行局干警手中。鲜红锦旗上的烫金大字不仅是对执行干警辛勤付出的肯定,更是对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诠释。
此案能达成执行和解,离不开拘留所管教在被执行人拘留期间,对被执行人的法律教育。叙永县法院与叙永县公安局建立执行联动协作机制,配合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加强执行联动协作配合,有效提升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