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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典型案例】福建尤溪:从“拒履行”到“分期付”

发文机构:信用佳木斯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6-07-31 09:12 打印

张某与李某、艾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0年经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法院判决,李某、艾某应偿还罗某5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艾某迟迟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开展线上线下财产查控工作,全面排查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经查,李某、艾某名下无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且长期失联、行踪不明,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停滞。

为切实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执行法官始终未放弃线索摸排工作。近日,执行法官获取关键线索,得知艾某在尤溪县某学校承包食堂经营,随即迅速前往现场。

面对执行法官,艾某道出自身难处,称案涉借款并未由自己使用,当初仅是出于情面为李某提供担保,后续还被李某拉黑联系方式,加之自身经济条件拮据,因此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了解情况后,执行法官决定先将艾某带至尤溪法院执行局,与张某协商还款事宜。

调解过程中,执行法官坚持法理与情理并重,耐心向艾某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生效判决具有强制约束力,拒不履行、规避执行将面临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清晰阐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和法律威慑下,艾某充分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向张某致歉,并表达了积极还款的意愿。

张某知悉艾某的实际处境后,予以充分理解。最终,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自愿达成分期还款和解协议。

下一步,尤溪法院将持续深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严守法律底线的基础上,灵活运用和解、分期履行等柔性举措,既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又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