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俗话说得好,你看上的是别人的收益,而别人瞄向的是你的本金。
“高杠杆、高回报、零风险”真的能有这么好的事儿?外汇交易市场活跃,然而非法炒汇风险极大。
下面就让我们跟随北京一中院法官了解下非法炒汇的四重“陷阱”,拿好法律武器商战外汇投资市场!
基本案情
吴某等四人共同成立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后该公司以进行外汇投资为名精心布置四大陷阱,环环相扣,以炒汇为名行诈骗之实,一步一步骗取9名被害人投资款项共计一百余万元。
陷阱一:制造假交易
公司搭建的某外汇交易平台实际上是从青岛某公司租来的一套外汇交易软件,公司对外宣称投资者资金均流入境外市场进行外汇交易,实际上投资者的钱根本没有流入真正的外汇交易市场,而是进入了公司账户,后均转入个人账户被挥霍。
投资者在平台进行交易后,平台会自动显示交易的各项数据,让投资者自以为已经进行了交易,但实际上投资者并没有进行交易,钱还在平台上,因为金融类投资亏损是十分正常的情况,公司也会对投资者进行投资风险讲解,并指派所谓“专业人士”引导投资者进行交易,让投资者以为自己真的赔了钱。
陷阱二:入职需入金
公司以招聘为名寻找投资者,入职期间对其员工称需要投入美元进行实盘考核,本案有6名被害人均是公司员工,且大部分被害人均有海外留学背景,具有一定的外汇交易知识,公司吸收其员工为投资者,利用员工自认为了解外汇交易又入职公司的心理,使员工放松了警惕。
陷阱三:身披“洋”马甲
公司宣称具有境外金融背景,称公司平台是澳洲某公司外汇交易平台的亚太区总代理,承诺投资者所投资金均转出至澳洲总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外汇交易,且平台受境外监管机构监管,承诺投资者资金无任何风险。事实上公司平台与境外公司无任何关系,与境外监管机构无任何监管协议,投资者资金无任何监管保障,如此“三无”平台实质上就是套用境外公司名义的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