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年来,电信诈骗案频发。此类案件之所以屡禁不止,很大程度是因为骗子所用的转账账户,并非骗子本人。
那么,这些银行账户,从何而来?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在一些微信群和QQ群里,经常与人发布各种收购银行卡的信息,每张银行卡绑定网银,售价四五百元钱。如果银行卡多,还可以加价。
我市一名“90后”男子,将收购的银行卡转手卖给他人牟利,未料,部分银行卡被人利用,在外地实施电信诈骗,涉案金额达12万余元,他也因此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由于售卖银行卡,是电信诈骗案件高发的重要根源,10月10日,国务院召开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的行为。
大庆晚报记者针对售卖银行卡牟利的细节,展开调查。
收银行卡
转手卖给他人牟利
在很多微信群,市民经常看到,有人发布各种收购银行卡的广告信息。
那么,对方购买银行卡,到底用来做什么?
对于市民来说,此事像谜一样让人费解,但很多人却没有想太多,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售给他人。
1992年出生的朱某某,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脑子却很活络,总想着赚些快钱。
去年年底,他在微信上看到,有人发布收购银行卡的信息,感觉非常好奇。
沟通中,朱某某了解到,对方收购每套银行卡,含U盾和电话卡等,价格500元,这让他看到了“商机”。
去年12月份,市民胡某因着急用钱,找一位朋友借钱,朋友称,他的手里没钱,但可以找朱某某办理贷款。
他联系到朱某某,被告知办不了贷款,但可以利用胡某的身份,办两张银行卡,每张银行卡给200元的好处费。
胡某没有想太多,先办了两张手机卡,然后到农行和工行,分别办了一张银行卡,并用新办的手机卡,对银行卡进行了绑定。
胡某将银行卡和手机卡,一同交给朱某某,得到了400元钱的好处费。
之后,朱某某又以类似的手段,收购了另外3人的银行卡。他将4人的银行卡,加上自己的一张银行卡,共9张银行卡,以每张500元的价格,转卖给一名收购银行卡的男子。
按照男子的说法,他也是将银行卡进行倒卖,转手进行赚钱,他并不知道,别人具体用来做什么。
包括朱某某在内的5个人,从未想过,自己将银行卡出售,会不会产生风险。
从未料到
竟被用于电信诈骗
所有人都没有想到,这些银行卡,通过这名男子,流入别有用心的人手中。
去年12月27日,重庆市民董某,接到“天猫”客服的电话,对方以解除代理业务为由,让其将8900元钱,转入朱某某售出的个人银行卡,结果被骗
这笔钱通过手机银行,分两笔被人转走。对方报警后,朱某某的银行卡,于第二天被警方冻结。
去年12月31日,重庆市居民喻某,在上班期间,有人在网上冒用其领导的身份,用QQ号指示其转账。
喻某没有想太多,将45000元钱,转到对方指定的银行卡上,后来发现,领导并未向自己借钱,随后拨打了报警电话。
重庆警方调查后发现,转账的银行卡,为朱某某售出的另一张银行卡,这张银行卡于第二天被冻结。
同年12月28日,昆明市民王某,在其家中休息时,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自己是警察,要求王某协助案件调查,具体办法是,将其银行卡内的钱,转入一张指定的银行卡。
当时的王某很害怕,赶紧按照对方的要求,进行了一系列的操作,将72000元钱,转到一张银行卡中。
之后,他才反应过来,觉得自己可能被骗,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
警方调查发现,王某汇款的账号,属地大庆,这张银行卡,同样为朱某某售出。
去年年底,朱某某因为另外一起案件,被大同区公安分局抓获,在此过程中,他交代了出售九套银行卡的事实。
今年9月份,朱某某因犯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并处罚金两万元。
电信骗子
缘何热衷购买账户?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在一些微信群、QQ群,经常有人发布各种收购银行卡和微信号的信息。
一般来说,银行卡要开通网银,才能卖上高价,微信号必须绑定银行卡,且用的时间越久,越容易卖出去。
按理说,银行卡可以免费办理,微信也可以免费申请,那么,对方为何要花钱购买?而且是大量收购?
民警白玉介绍,近年来,电信诈骗频发,骗子之所以敢明目张胆,主要是因为其用的转账银行卡、手机卡和联系的微信号,均非本人。否则,当事人发现被骗报警,很容易根据相关信息,查到违法者本人。
为了避免被警方查到,骗子常常用他人的“身份信息”作掩护,包括银行卡、微信号和手机卡等,他们在网上对此进行收购,进而实施电信诈骗。
在一个购物群里,记者加了一名男子,其朋友圈里,有一条收购银行卡的广告。
广告的大意是,大量收购闲置的银行卡,放在家里也没用,还不如卖了赚钱。反正银行也免费办卡,办卡后卖钱,可谓一本万利。要求绑定网银,每张价格几百元,多张还可以商量提价。
记者问男子,一张银行卡多少钱?
对此,男子表示,一张400元钱,如果五张以上,每张可以加100元,最好是不同人的银行卡。
至于收购银行卡的用途,男子似乎有些讳莫如深,在记者的追问下,他表示,他有一个朋友,从事金融行业,需要不用的银行卡转账。
他让记者不要担心,因为出售个人银行卡,没有任何风险,他以人格向记者担保。
如何以个人的人格担保?针对记者的疑问,男子表示,人和人之间,最重要的是信任,如果记者不相信他,可以不卖。
“既然人和人之间需要彼此信任,那么,能否提供你的手机号?”记者问。
男子没有再说话,两分钟后,记者发现,他已经将记者拉黑。
“断卡”行动
严禁出售银行账户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5.5万起,抓获嫌疑人14.5万名,同比分别上升65.6%和74.1%。
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
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会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
“断卡”行动作出部署,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
同时,制定出台对出租、出借、出售、购买电话卡的失信用户的惩戒措施,公开曝光一批开办涉案“两卡”较多的营业网点和行业人员。
公安部相关领导要求,要采取坚决果断措施,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
同时,各地各部门,要集中抓获一大批非法开办贩卖“两卡”的违法犯罪团伙,整治一大批“两卡”违法犯罪猖獗的重点地区,惩戒一大批“两卡”违法失信人员,全力斩断非法开办贩卖“两卡”产业链,坚决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土壤。
民警白玉通过本报提醒广大读者,信息时代,各种网络平台,都需要身份认证,市民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隐私。
尤其是手机卡、银行卡等,如果不是必要,一定不要出借给他人,更不能将其出售,否则,很容易被骗子利用,成为电信诈骗的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