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行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
林长制是指将森林等资源保护与发展的职责落实到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实行党政同责、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分片包保、分级负责的责任制体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是有效解决我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的重要手段。我省将通过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不断增加森林蓄积量和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实现“一筑牢两优化三提升”目标,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优化林分林种结构和林业空间布局,提升森林火灾等林业灾害防治水平、林业综合效益、林业助推绿色发展能力,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据悉,在实施林长制过程中,我省将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林长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解决森林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林业改革发展重大决策,搭建起部门联动平台,明确定期开展五级林长植树活动、各级林长“巡山护林”活动,设立林长制公示牌等新机制。此外,我省还将建设智慧林长系统,构建贵州林业遥感数据应用平台,实现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建立以森林、草原监管系统为主体的林草数据监管平台,结合卫星遥感影像、无人机技术,创新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方式,实现全省森林资源动态监测管理,提升我省林业数字化管理创新水平。
今年9月1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林长制的意见》,标志着我省林长制工作初步完成了省级顶层设计,进入组织实施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