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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佳木斯市委办公室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恢复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秩序的通知

来源 :信用佳木斯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4-01 00:00 打印

各县(市) 区委、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中省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全面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全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取 消弹性工作制及居家网络办公机制,自即日起,除外地返佳正在隔离期人员外,全部恢复正常上班工作秩序。需居家隔离的机关干部,隔离期满后无异常情况,方可返岗上班。返岗工作后要严格执行机关工作纪律,迅速调整工作状态,确保疫情防控和正常工作两不误。

2.严控各类聚集性活动。 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禁聚集性活动,减少召开会议,倡导采用远程视频等方式组织会议,最大限度控制会议次数。确需召开的会议要缩短时间、控制规模,严格落实防疫要求。其他与工作无关的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一律禁止。

3.强化人员返岗工作防护。 各地各部门办公楼入口要设置健康监测点,并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三项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办公、生产场所的通风、消杀,每日进行体温监测并登记管理,及时掌握返岗上班人员健康状况;市机关事务中心要切实做好市机关中心各办公楼的走廊、卫生间、电梯间、楼道间、会议室等公共区域的消杀工作,机关食堂要继续执行午餐盒饭分餐制;干部职工要强化个人防护和出行防护,充分了解防治知识、掌握防护要点,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的,要按疫情防控流程及时上报。

                      中共佳木斯市委办公室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