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局机关各科(室)队、开发区分局、直属事业单位、非公党工委:
为做好 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现将《佳木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佳木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佳木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 2018 年市工商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8 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决策部署,坚持以 “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 为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安排部署,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建好公开平台,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
二、围绕工作部署,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继续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工作,依托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除涉密事项,都要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对公开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充分利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政民互动反馈意见功能,与群众交流意见建议,答复群众咨询,解决群众困难。利用佳木斯市工商局微信公众平台,集中发布办事指南、规范文本等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推动实现 “ 最多跑一次 ” 。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工商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市局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公开。围绕 “ 探索证照分离,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 要求,及时做好 “ 多证合一 ” 登记制度改革、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等信息政务公开工作。(企业登记注册科、企业监督管理科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做好网络市场监管、商标监管、广告监管、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等工作的政务信息公开。(市局有关处室、信用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推进消费升级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加强全国 12315 互联网平台运行工作指导和消费维权投诉举报诉调处理,做好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公开工作。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商品、虚假违法广告等工作的公开力度。(消协、消保科、公平交易科、广告科、市场科、网络科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规范基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一)建立健全“五公开”工作机制。推动将 “ 五公开 ” 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完善主动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未履行发文程序退文、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增强决策透明度。
(二)加快推进“互联网 + 政务服务”。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 “ 互联网 + 政务服务 ” 的安排部署,完善优化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加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共享应用。整合工商系统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加快构建权威、便捷的一体化网络平台,通过移动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等,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提升 “ 互联网 + 政务服务 ” 工作效能,形成统一的工商信息化体系。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快建设佳木斯市工商局微信公众平台,在目前试运行的基础上,多方面听取意见建议,完善相关栏目设置,增加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 12315 互联网平台等平台的链接和下载功能,强化集群服务效应,争取早日上线正式运行。不断加强市局官方微博、政务新媒体建设,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四)推进公开内容标准化建设。按照 “ 五公开 ” 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要求,在梳理应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工作动态更新,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
(五)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按照 “ 谁起草、谁解读 ” 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市局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自媒体做好重要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发挥主流媒体 “ 定向定调 ” 作用,正确引导舆论。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监测、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落实回应责任,避免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 5 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 24 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六)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公开申请,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程序性。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四、加强组织领导,为政务公开营造良好氛围
(一)落实工作责任。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宣传平台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观念,将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考虑、协同推进。要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分工、公开栏目、责任处室、具体责任人和日常更新维护等事项,推动政务工作在便民利企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二)加强监督考核。要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宣传和市局微信公众平台建设等事项纳入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共性责任目标考核等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工作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要畅通互联网沟通渠道,采取网上建议、互动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了解社情民意,不断研究改进工作。
(三)营造良好氛围。结合 “ 强本领、优环境 ” 学习教育活动,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授课指导,加强对全员政务公开基本知识、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网络等平台开展宣传、解读等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局机关各科(室)队、开发区分局、直属事业单位、非公党工委:
为做好 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现将《佳木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佳木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佳木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 2018 年市工商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8 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决策部署,坚持以 “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 为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安排部署,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建好公开平台,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
二、围绕工作部署,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继续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工作,依托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除涉密事项,都要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对公开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充分利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政民互动反馈意见功能,与群众交流意见建议,答复群众咨询,解决群众困难。利用佳木斯市工商局微信公众平台,集中发布办事指南、规范文本等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推动实现 “ 最多跑一次 ” 。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工商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市局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公开。围绕 “ 探索证照分离,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 要求,及时做好 “ 多证合一 ” 登记制度改革、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等信息政务公开工作。(企业登记注册科、企业监督管理科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做好网络市场监管、商标监管、广告监管、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等工作的政务信息公开。(市局有关处室、信用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推进消费升级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加强全国 12315 互联网平台运行工作指导和消费维权投诉举报诉调处理,做好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公开工作。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商品、虚假违法广告等工作的公开力度。(消协、消保科、公平交易科、广告科、市场科、网络科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规范基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一)建立健全“五公开”工作机制。推动将 “ 五公开 ” 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完善主动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未履行发文程序退文、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增强决策透明度。
(二)加快推进“互联网 + 政务服务”。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 “ 互联网 + 政务服务 ” 的安排部署,完善优化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加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共享应用。整合工商系统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加快构建权威、便捷的一体化网络平台,通过移动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等,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提升 “ 互联网 + 政务服务 ” 工作效能,形成统一的工商信息化体系。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快建设佳木斯市工商局微信公众平台,在目前试运行的基础上,多方面听取意见建议,完善相关栏目设置,增加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 12315 互联网平台等平台的链接和下载功能,强化集群服务效应,争取早日上线正式运行。不断加强市局官方微博、政务新媒体建设,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四)推进公开内容标准化建设。按照 “ 五公开 ” 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要求,在梳理应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工作动态更新,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
(五)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按照 “ 谁起草、谁解读 ” 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市局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自媒体做好重要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发挥主流媒体 “ 定向定调 ” 作用,正确引导舆论。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监测、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落实回应责任,避免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 5 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 24 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六)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公开申请,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程序性。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四、加强组织领导,为政务公开营造良好氛围
(一)落实工作责任。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宣传平台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观念,将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考虑、协同推进。要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分工、公开栏目、责任处室、具体责任人和日常更新维护等事项,推动政务工作在便民利企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二)加强监督考核。要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宣传和市局微信公众平台建设等事项纳入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共性责任目标考核等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工作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要畅通互联网沟通渠道,采取网上建议、互动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了解社情民意,不断研究改进工作。
(三)营造良好氛围。结合 “ 强本领、优环境 ” 学习教育活动,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授课指导,加强对全员政务公开基本知识、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网络等平台开展宣传、解读等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