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佳木斯市物价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2018 年8月24日
佳木斯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 进一步提升价格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 着力推进价格行政行为过程和价格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和信息交流,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性,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规范工作、提升服务、推进落实。
二 、 重点工作
(一)推进价格决策公开。 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价格改革方案、措施,要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严格执行 政府定价过程中的集体审议、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等制度,保证工作程序明晰、规范、公开、透明,提升价格决策的民主化、法制化、科学化水平。 严格落实价格听证会制度,进一步规范听证程序,确保听证目录内所有项目调定价全部按照规范的听证程序进行。 (责任部门:行政事业收费管理科、经营收费管理科、商品价格管理科、法规科)
(二)推进价格执行公开。 围绕 市 委、 市 政府中心工作,以全面落实价格机制改革、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 、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价格服务为重点,细化公开价格工作的执行措施、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各项价格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价格决策的高效落实。 (责任部门:价格调控科及相关科室)
(三)推进价格管理公开。 全面公示物价部门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动态公开,方便群众及时查阅和有效监督。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价格事项清单、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和价格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时调整、实时更新。 (责任部门:法规科及相关科室)
(四) 推进价格 服务 公开。 要公开价格权力事项流程图, 要对相关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分类制定办事流程程序,并通过适当方式公开,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责任部门:法规科及相关科室)
( 五 )推进价格 政策落实 结果公开。 以稳定价格预期、优化价格环境为目标,加大价格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价格机制改革、价格监管、价格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并随时跟进公开政策措施推进情况和落实效果,努力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价格工作、支持价格工作,更加有效地监督价格工作、参与价格工作,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责任部门:价格调控科及相关科室)
(六) 推进 重点领域信息 公开。 继续实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对价格和收费实施动态公开机制。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项目调定价时,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等发生变更,特别是取消或停收时,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 并积极建立完善收费公示制度,确保价格和收费公开信息实时更新。 (责任部门:行政事业收费管理科、经营收费管理科、商品价格管理科、价格调控科、局办公室、监督指导科)
( 七 )积极做好价格政策解读。 出台重要价格政策时要 积极采取各种方式 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价格政策和重大措施,要积极通过 接受媒体访谈、采访报道 、发表文章等方式进行政策宣讲,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 , 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和认识政策精神。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价格舆情回应工作。 (责任部门:价格调控科及相关科室)
( 八 ) 加强政民互动 。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充分利用政民互动平台, 增强与企业、群众的互动与交流,及时了解企业和群众的问题和 诉 求,及时化解企业和群众的困难和疑虑,增强企业和群众对价格政策措施的了解和理解。 (责任部门:价格调控科、价格信息科及相关科室)
三、具体要求
一要 加强 组织 领导。 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到重要日程,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统筹协调安排好政务公开、价格宣传及舆情引导等各方面工作,实现资源互补、优势组合,推进 政务公开 工作有序运转、无缝衔接。
二要明确落实责任。 进一步 明确、细化、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积极主动配合,加大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力度。 实施政务公开工作催办督办机制,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保障重要价格工作信息公开无遗漏。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激励机制,将公开情况和效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要强化宣传培训。 积极 探索政务公开与价格职能工作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的有效途径,不断在工作实践中锻炼和培养政务公开工作队伍。 重视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建设。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价格政务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县(市)、区物价监督管理局,局属各科室:
现将《佳木斯市物价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2018 年8月24日
佳木斯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 进一步提升价格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 着力推进价格行政行为过程和价格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和信息交流,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性,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规范工作、提升服务、推进落实。
二 、 重点工作
(一)推进价格决策公开。 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价格改革方案、措施,要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严格执行 政府定价过程中的集体审议、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等制度,保证工作程序明晰、规范、公开、透明,提升价格决策的民主化、法制化、科学化水平。 严格落实价格听证会制度,进一步规范听证程序,确保听证目录内所有项目调定价全部按照规范的听证程序进行。 (责任部门:行政事业收费管理科、经营收费管理科、商品价格管理科、法规科)
(二)推进价格执行公开。 围绕 市 委、 市 政府中心工作,以全面落实价格机制改革、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 、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价格服务为重点,细化公开价格工作的执行措施、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各项价格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价格决策的高效落实。 (责任部门:价格调控科及相关科室)
(三)推进价格管理公开。 全面公示物价部门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动态公开,方便群众及时查阅和有效监督。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价格事项清单、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和价格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时调整、实时更新。 (责任部门:法规科及相关科室)
(四) 推进价格 服务 公开。 要公开价格权力事项流程图, 要对相关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分类制定办事流程程序,并通过适当方式公开,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责任部门:法规科及相关科室)
( 五 )推进价格 政策落实 结果公开。 以稳定价格预期、优化价格环境为目标,加大价格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价格机制改革、价格监管、价格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并随时跟进公开政策措施推进情况和落实效果,努力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价格工作、支持价格工作,更加有效地监督价格工作、参与价格工作,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责任部门:价格调控科及相关科室)
(六) 推进 重点领域信息 公开。 继续实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对价格和收费实施动态公开机制。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项目调定价时,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等发生变更,特别是取消或停收时,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 并积极建立完善收费公示制度,确保价格和收费公开信息实时更新。 (责任部门:行政事业收费管理科、经营收费管理科、商品价格管理科、价格调控科、局办公室、监督指导科)
( 七 )积极做好价格政策解读。 出台重要价格政策时要 积极采取各种方式 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价格政策和重大措施,要积极通过 接受媒体访谈、采访报道 、发表文章等方式进行政策宣讲,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 , 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和认识政策精神。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价格舆情回应工作。 (责任部门:价格调控科及相关科室)
( 八 ) 加强政民互动 。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充分利用政民互动平台, 增强与企业、群众的互动与交流,及时了解企业和群众的问题和 诉 求,及时化解企业和群众的困难和疑虑,增强企业和群众对价格政策措施的了解和理解。 (责任部门:价格调控科、价格信息科及相关科室)
三、具体要求
一要 加强 组织 领导。 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到重要日程,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统筹协调安排好政务公开、价格宣传及舆情引导等各方面工作,实现资源互补、优势组合,推进 政务公开 工作有序运转、无缝衔接。
二要明确落实责任。 进一步 明确、细化、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积极主动配合,加大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力度。 实施政务公开工作催办督办机制,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保障重要价格工作信息公开无遗漏。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激励机制,将公开情况和效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要强化宣传培训。 积极 探索政务公开与价格职能工作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的有效途径,不断在工作实践中锻炼和培养政务公开工作队伍。 重视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建设。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价格政务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