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政办发〔2019〕40号
为巩固和扩大作风整顿成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办事不求人”的工作部署,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的指导意见》(黑政发〔 2019 〕 9 号)、《佳木斯市“办事不求人”工作实施意见》(佳政办发〔 2019 〕 12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聚焦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作风问题,用“钢牙啃硬骨头”的劲头,从“办事不求人”的具体事抓起,抓住事关群众痛点、堵点、难点的具体问题,以点带面,从小切口入手带动大问题解决,精准发力,标本兼治,重塑营商新环境,努力做到“办事不求人”,打造营商环境新品牌,推动我市经济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乡镇、市直各部门同步实施、协同推进,重点区域、重点部门要争取率先突破,早出成果。公安、教育、卫生健康委等与企业、群众关系紧密的领域,要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全面梳理,公布清单。对全市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细致全面梳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办事求人”易发事项“负面清单”,并及时对外公布。
——转变职能,提升服务。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建设,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更直接、更具体、更贴切、更便利、更优质的服务。
(三)工作目标。到 2019 年底,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标准化,至少实现 100 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到 2020 年底,全面推广示范地区和示范单位成功经验及创新举措,“办事不求人”方案措施更加完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服务效能更加优化,政务服务数据充分共享,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到 2021 年底,“办事不求人”理念深入人心,“办事不求人”社会氛围基本形成,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面实现,“办事不求人”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确保知晓政策不求人。各乡镇、市直各部门要将与市场主体和群众相关的创新创业、项目落地、企业登记、税费减免、人才、补贴等政策信息,及时在佳木斯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抚远政府、市直部门网站及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发布推送,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创造便捷了解政策的渠道,并做好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政务服务事项要实行清单式管理,各类清单及事项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等信息,必须向社会公开,要绘制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 [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市营商局分别牵头;责任部门:各乡镇、市直各部门;完成时限: 2019 年年底 ]
(二)加快推进平台对接,确保网上审批不求人。对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和政务服务平台升级改造,推进电子政务云建设、省市两级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工作,坚决打通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 , 各类政务服务数据必须依法开放共享,提升电子政务水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实行一网通办,切实提高网上可办率。推动网上审批由电脑端向手机端延伸,实现“掌上办”“指尖办”,切实提升网上审批效率。大力推进政务服务自助终端等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家门口办事”“刷脸办事”和“一次不用跑”,切实提升办事便利度。 [ 牵头部门:市营商局,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完成时限: 2019 年年底 ]
(三)推动事项集中进厅,确保窗口办事不求人。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按照省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制度和管理体系,压减自由裁量权,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大厅集中办理的服务模式,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充分授权”,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实现实体政务大厅“多门”变“一门”。推进线上线下无缝对接、高度融合,优化整合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实现“多窗”变“一窗”、“一窗通办”。推动政务服务端口前移,要加强乡镇(街道)、城乡社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2019 年年底,我市至少实现 100 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 [ 牵头部门:市营商局,责任部门:各乡镇、市直各部门、税务部门,完成时限: 2019 年年底 ]
(四)强化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确保投资项目落地不求人。全面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暂行办法》,督促项目承接地政府全面落实“一个签约项目配套一次集中会办、一名包保领导、一个推进专班、一个牵头部门”等服务保障机制,推动构建“包保领导统筹负责、推进专班具体负责、牵头部门负责领办、首席服务官全程服务、营商环境部门监督推进”的一体化联动责任体系,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审批、要素保障和生产经营中的问题。推动建立代办帮办服务制度,变“企业办”为“政府办”。 [ 牵头部门:市营商局,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完成时限: 2019 年年底 ]
(五)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公正监管不求人。全市执法机关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及时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积极推行“互联网 + 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树立执法与帮扶相结合的理念,禁止在执法中对市场主体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一般违法行为要审慎研究、妥善处理,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坚决杜绝一味罚款、一罚了事。 [ 牵头部门: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等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市政府直属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抚远海关,完成时限 2019 年年底,持续推进 ]
(六)提升公共服务供给力,确保享有服务不求人。要加大教育、卫生、就业、社保、住房、文体等方面的投入和保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确保全民覆盖、均等享有。要增强利企便民政策输出,切实提高政策含金量,主动为企业、群众宣传解读、精准推送,切实打通政策执行“最后一公里”,确保及时执行、取得实效。 [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完成时限: 2019 年年底,持续推进 ]
(七)畅通受理举报渠道,确保举报投诉不求人。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建立抚远企业投诉热线,热线号码 2196102 ,畅通投诉受理渠道。逐步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办法,规范投诉案件办理程序,依法依规、及时公正处理各类企业投诉,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营商环境监督测评站(点)、投诉举报热线等平台作用,落实“好差评”工作机制,在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设置意见征集窗口,畅通信息反馈和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把评价监督权还给市场主体和群众。要建立与市场主体和群众常态化沟通机制,互动互通,定期听取对“办事不求人”推进情况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诉求。 [ 牵头部门:市营商局,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完成时限: 2019 年年底 ]
(八)增强服务意识,树立办事不求人理念。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增强服务意识,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服务措施和办法,为办事群众提供创新服务、优质服务、高效服务,不断提高服务市场主体的能力。开展“办事不求人”示范单位、示范窗口和示范岗创建活动,直接面向市场主体和群众的政务服务单位及其执法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公开作出“办事不求人”承诺,并将承诺落实情况记入诚信档案,作为年度评价班子业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通过单位自荐、内部投票、管理部门考核等形式,在驻厅窗口工作人员中评选“办事不求人服务之星”,通过佩戴“服务之星”标牌,树典型当表率,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 牵头部门:市营商局,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完成时限: 2019 年年底 ]
(九)强化监督,促进“办事不求人”有效落实。加强“办事不求人”长效机制建设,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全市各部门推进“办事不求人”落实情况的监督和评价,及时查处市场主体和群众的举报投诉,落实“办事不求人”举报奖励机制。市直各部门要强化对本地、本部门以及依法监管的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行业商会、协会落实“办事不求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新闻媒体要及时反映百姓呼声,曝光反面案例,形成持续警示震慑,倒逼工作机制完善和各项措施落实。 [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营商局、市直各部门,完成时限: 2019 年年底 ]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市营商环境专项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办事不求人”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部门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推进“办事不求人”有效落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谋划,严密组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走流程,分管负责人要每月听取推进情况,动态调整方案,发现并整改问题,持续转作风优环境,扎实推进本单位、本部门“办事不求人”有效落实。各部门之间要主动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办事不求人”真正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坚决杜绝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现象发生。
(二)加强监督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市营商环境专项组要对市直各部门“办事不求人”落实情况实行常态化监督,及时查处企业和群众的举报投诉。要将市场主体和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办事不求人”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优化营商环境年度目标考核。要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成绩明显、企业和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工作不力、企业和群众反映意见较大,对办事设置“路障”的,营商环境建设监督主管部门要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有关负责人要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承诺整改措施和期限;涉嫌违纪违法的,要移交有关部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营造良好氛围,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对“办事不求人”的举措、要求及先进典型加强宣传,对“办事不求人”反面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持续的警示震慑。建立与省、市新闻媒体的有效联系,强化舆论监督,对全市各部门“办事不求人”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反映百姓呼声,营造人人关心、人人践行、人人维护“办事不求人”的良好氛围,让人民群众和投资者、创业者、经营者感受到抚远重塑营商新环境的决心和变化。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联系机制。为便于工作的强力推进、有效开展,各部门要确定一名主管领导和一名联络人员,负责协调责任部门落实“办事不求人”工作,及时总结“办事不求人”工作成果、经验做法,并将人员名单(列清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微信号、电子邮箱)于
(二)建立报送机制。各部门要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做好统筹协调,负责工作的梳理、总结工作,每月 23 日前要将本月工作情况及下月工作安排报市营商环境专项组办公室。具体报送人员要强化责任担当,避免出现不报、漏报现象。
(三)做好存档备查。各部门要做好关于“办事不求人”的工作制度、政策、影像图片、报道信息等留存工作,以备上级营商环境建设监督主管部门检查。
抚政办发〔2019〕40号
为巩固和扩大作风整顿成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办事不求人”的工作部署,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的指导意见》(黑政发〔 2019 〕 9 号)、《佳木斯市“办事不求人”工作实施意见》(佳政办发〔 2019 〕 12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聚焦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作风问题,用“钢牙啃硬骨头”的劲头,从“办事不求人”的具体事抓起,抓住事关群众痛点、堵点、难点的具体问题,以点带面,从小切口入手带动大问题解决,精准发力,标本兼治,重塑营商新环境,努力做到“办事不求人”,打造营商环境新品牌,推动我市经济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乡镇、市直各部门同步实施、协同推进,重点区域、重点部门要争取率先突破,早出成果。公安、教育、卫生健康委等与企业、群众关系紧密的领域,要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全面梳理,公布清单。对全市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细致全面梳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办事求人”易发事项“负面清单”,并及时对外公布。
——转变职能,提升服务。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建设,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更直接、更具体、更贴切、更便利、更优质的服务。
(三)工作目标。到 2019 年底,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标准化,至少实现 100 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到 2020 年底,全面推广示范地区和示范单位成功经验及创新举措,“办事不求人”方案措施更加完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服务效能更加优化,政务服务数据充分共享,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到 2021 年底,“办事不求人”理念深入人心,“办事不求人”社会氛围基本形成,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面实现,“办事不求人”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确保知晓政策不求人。各乡镇、市直各部门要将与市场主体和群众相关的创新创业、项目落地、企业登记、税费减免、人才、补贴等政策信息,及时在佳木斯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抚远政府、市直部门网站及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发布推送,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创造便捷了解政策的渠道,并做好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政务服务事项要实行清单式管理,各类清单及事项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等信息,必须向社会公开,要绘制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 [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市营商局分别牵头;责任部门:各乡镇、市直各部门;完成时限: 2019 年年底 ]
(二)加快推进平台对接,确保网上审批不求人。对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和政务服务平台升级改造,推进电子政务云建设、省市两级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工作,坚决打通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 , 各类政务服务数据必须依法开放共享,提升电子政务水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实行一网通办,切实提高网上可办率。推动网上审批由电脑端向手机端延伸,实现“掌上办”“指尖办”,切实提升网上审批效率。大力推进政务服务自助终端等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家门口办事”“刷脸办事”和“一次不用跑”,切实提升办事便利度。 [ 牵头部门:市营商局,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完成时限: 2019 年年底 ]
(三)推动事项集中进厅,确保窗口办事不求人。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按照省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制度和管理体系,压减自由裁量权,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大厅集中办理的服务模式,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充分授权”,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实现实体政务大厅“多门”变“一门”。推进线上线下无缝对接、高度融合,优化整合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实现“多窗”变“一窗”、“一窗通办”。推动政务服务端口前移,要加强乡镇(街道)、城乡社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2019 年年底,我市至少实现 100 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 [ 牵头部门:市营商局,责任部门:各乡镇、市直各部门、税务部门,完成时限: 2019 年年底 ]
(四)强化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确保投资项目落地不求人。全面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暂行办法》,督促项目承接地政府全面落实“一个签约项目配套一次集中会办、一名包保领导、一个推进专班、一个牵头部门”等服务保障机制,推动构建“包保领导统筹负责、推进专班具体负责、牵头部门负责领办、首席服务官全程服务、营商环境部门监督推进”的一体化联动责任体系,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审批、要素保障和生产经营中的问题。推动建立代办帮办服务制度,变“企业办”为“政府办”。 [ 牵头部门:市营商局,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完成时限: 2019 年年底 ]
(五)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公正监管不求人。全市执法机关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及时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积极推行“互联网 + 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树立执法与帮扶相结合的理念,禁止在执法中对市场主体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一般违法行为要审慎研究、妥善处理,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坚决杜绝一味罚款、一罚了事。 [ 牵头部门: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等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市政府直属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抚远海关,完成时限 2019 年年底,持续推进 ]
(六)提升公共服务供给力,确保享有服务不求人。要加大教育、卫生、就业、社保、住房、文体等方面的投入和保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确保全民覆盖、均等享有。要增强利企便民政策输出,切实提高政策含金量,主动为企业、群众宣传解读、精准推送,切实打通政策执行“最后一公里”,确保及时执行、取得实效。 [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完成时限: 2019 年年底,持续推进 ]
(七)畅通受理举报渠道,确保举报投诉不求人。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建立抚远企业投诉热线,热线号码 2196102 ,畅通投诉受理渠道。逐步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办法,规范投诉案件办理程序,依法依规、及时公正处理各类企业投诉,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营商环境监督测评站(点)、投诉举报热线等平台作用,落实“好差评”工作机制,在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设置意见征集窗口,畅通信息反馈和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把评价监督权还给市场主体和群众。要建立与市场主体和群众常态化沟通机制,互动互通,定期听取对“办事不求人”推进情况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诉求。 [ 牵头部门:市营商局,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完成时限: 2019 年年底 ]
(八)增强服务意识,树立办事不求人理念。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增强服务意识,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服务措施和办法,为办事群众提供创新服务、优质服务、高效服务,不断提高服务市场主体的能力。开展“办事不求人”示范单位、示范窗口和示范岗创建活动,直接面向市场主体和群众的政务服务单位及其执法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公开作出“办事不求人”承诺,并将承诺落实情况记入诚信档案,作为年度评价班子业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通过单位自荐、内部投票、管理部门考核等形式,在驻厅窗口工作人员中评选“办事不求人服务之星”,通过佩戴“服务之星”标牌,树典型当表率,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 牵头部门:市营商局,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完成时限: 2019 年年底 ]
(九)强化监督,促进“办事不求人”有效落实。加强“办事不求人”长效机制建设,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全市各部门推进“办事不求人”落实情况的监督和评价,及时查处市场主体和群众的举报投诉,落实“办事不求人”举报奖励机制。市直各部门要强化对本地、本部门以及依法监管的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行业商会、协会落实“办事不求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新闻媒体要及时反映百姓呼声,曝光反面案例,形成持续警示震慑,倒逼工作机制完善和各项措施落实。 [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营商局、市直各部门,完成时限: 2019 年年底 ]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市营商环境专项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办事不求人”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部门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推进“办事不求人”有效落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谋划,严密组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走流程,分管负责人要每月听取推进情况,动态调整方案,发现并整改问题,持续转作风优环境,扎实推进本单位、本部门“办事不求人”有效落实。各部门之间要主动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办事不求人”真正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坚决杜绝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现象发生。
(二)加强监督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市营商环境专项组要对市直各部门“办事不求人”落实情况实行常态化监督,及时查处企业和群众的举报投诉。要将市场主体和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办事不求人”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优化营商环境年度目标考核。要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成绩明显、企业和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工作不力、企业和群众反映意见较大,对办事设置“路障”的,营商环境建设监督主管部门要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有关负责人要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承诺整改措施和期限;涉嫌违纪违法的,要移交有关部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营造良好氛围,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对“办事不求人”的举措、要求及先进典型加强宣传,对“办事不求人”反面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持续的警示震慑。建立与省、市新闻媒体的有效联系,强化舆论监督,对全市各部门“办事不求人”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反映百姓呼声,营造人人关心、人人践行、人人维护“办事不求人”的良好氛围,让人民群众和投资者、创业者、经营者感受到抚远重塑营商新环境的决心和变化。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联系机制。为便于工作的强力推进、有效开展,各部门要确定一名主管领导和一名联络人员,负责协调责任部门落实“办事不求人”工作,及时总结“办事不求人”工作成果、经验做法,并将人员名单(列清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微信号、电子邮箱)于
(二)建立报送机制。各部门要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做好统筹协调,负责工作的梳理、总结工作,每月 23 日前要将本月工作情况及下月工作安排报市营商环境专项组办公室。具体报送人员要强化责任担当,避免出现不报、漏报现象。
(三)做好存档备查。各部门要做好关于“办事不求人”的工作制度、政策、影像图片、报道信息等留存工作,以备上级营商环境建设监督主管部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