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关于取缔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
加气站的通告
佳政布〔 2018 〕 1 号
我市无《燃气经营许可证》加气站被国家和省安委会列为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限期解决。市政府研究决定,依法取缔无《燃气经营许可证》液化石油气加气站,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液化石油气加气站由市消防支队、质量技术监督局、城乡建设局联合查封,立即停止经营。
二、查封的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如继续擅自经营,将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三、液化石油气车辆要到正规加气站充装加气,并做好车辆安全检查工作,保证安全运行。
四、各有证液化石油气加气站不得借机哄抬价格,市物价监管部门要严格监督管理液化石油气价格。
五、对无规划等建设手续的无证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市规划和城管部门将制定具体治理措施,限期拆除。
六、市安监、公安消防、质监、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运政等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燃气场站和燃气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排除安全隐患,保证我市燃气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特此通告。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关于取缔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
加气站的通告
佳政布〔 2018 〕 1 号
我市无《燃气经营许可证》加气站被国家和省安委会列为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限期解决。市政府研究决定,依法取缔无《燃气经营许可证》液化石油气加气站,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液化石油气加气站由市消防支队、质量技术监督局、城乡建设局联合查封,立即停止经营。
二、查封的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如继续擅自经营,将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三、液化石油气车辆要到正规加气站充装加气,并做好车辆安全检查工作,保证安全运行。
四、各有证液化石油气加气站不得借机哄抬价格,市物价监管部门要严格监督管理液化石油气价格。
五、对无规划等建设手续的无证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市规划和城管部门将制定具体治理措施,限期拆除。
六、市安监、公安消防、质监、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运政等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燃气场站和燃气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排除安全隐患,保证我市燃气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特此通告。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