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做好2020年“中秋、十一”节前 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提升服务质量 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佳木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9-18 10:38 打印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各基层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局拟于“中秋、十一”前联合消防支队对文化和旅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工作进行实地督导,具体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20年9月21日-9月30日,市文广旅局分五个组。(具体时间由各组组长确定)。
二、督导内容
1.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针对“国庆”假日旅游工作特点,结合当前行业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文化旅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评估等工作集中专门力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严格落实行业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假日旅游安全服务保障专项检查。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充分发挥监管部门作用,主动联合专项监管、综合监管等部门对重要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以及节庆活动等游客所开展联合检查,督导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安
全生产主体责任。
2.局属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深入开展假日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治安防范安全检查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加大员工节日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完善假日应急预案,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确保本单位安全稳定。
3.各县(市)区文物馆,博物馆,图书馆,做好安全防火和值班值守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深入开展假日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治安防范安全检查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重点检查文物库房、文保单位、文物古建筑消防制度落实、消防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应急演练情况。组织开展文物库房、文保单位、文物古建筑火灾防控专项检查,集中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文物安全和人身安全。
4.各文化娱乐场所要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和巡查频次,做好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电视监控、突发事件处置等管理工作,加强一线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明确各级各岗位安全职责,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5.各星级饭店要针对假日特点和服务保障任务实际,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风险评估,加大安全检查和巡查,做好火灾防控、安全用电、特种设备管理、餐饮卫生、住宿卫生、有限空间防护等安全管理工作;对重点区域和部位,要严格制定
管控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制定“一对一”管控方案,绝不放过任何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安排好值班值宿工作。
6.各A级旅游景区要强化流量管控,提早做好游客疏导方案,严格落实旅游高峰时段分流工作措施,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在做好日常安全检查的同时,要加大对大型游乐设施和高风险旅游项目以及景区文物防火等的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
7.各旅行社要围绕国内做好旅游线路安全风险评估、旅游包车安全、出游安全风险提示、行前安全教育、安全预案、出境游保险保障、应急处置、信息报告等安全工作;下架不合理低价游等不合格自助游产品;重点整治旅行社旅游包车不严格落实“五不租”要求;行程安排不合理,时间紧凑超速赶路等问题。是否存在旅行社虚假宣传、以及“零负团费”低价游等违法行为,规范旅行合同。联合多部门,严查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非法组织旅游活动的打击力度,严惩利用非法手段强迫旅游者购物,旅游购物店价格虚高等违法行为。
8.要开展安全播出自检自查,全面排查隐患。要做好广播电视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梳理,密切关注网信、公安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预警信息,做好应对准备,确保各项重大活动直播转播传输万无一失。
三、组织机构
组 长: 马冬梅 党组书记
任丽新 局长
副组长: 李桂田 三级调研员
孙 阳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光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0454-8669168。
四、工作要求
1.强化应急处置。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旅游工作特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假日应急预案;遇有突发事件,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方针,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要加强协调联动,强化专业处置,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置。
2.强化信息报送。“中秋、十一”前,各县(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各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及时准确报送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对迟报、瞒报、不如实上报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单位,将追究相关领导和单位的责任。
3.强化宣传引导。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络等方式,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督促旅游社做好防灾避险工作。指导各旅行社加强对旅游线路安全的预判和评估,适时调整组团或地接
旅游计划,做好应急防范工作,确保游客游览安全。
佳木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