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 诚信建设制度化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文明诚信经营”为主题,以提升诚信经营、文明经商为落脚点,带动商户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佳木斯市郊区市场监管局立足工作职能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信用建设制度化工作的总体部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领,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证明宣传引导和整治规范相结合,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之间的关系,融发展、监管和服务于“创建诚信示范市场”工作中,确保创建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二、建设目标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工作要求,建立我局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信用记录归集与信用信息服务机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切实发挥作用,完善“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在食品生产销售领域实行许可告知承诺制度,在行政审批领域全面推广信用记录,形成“有信可查、守信激励、失信必究、市场规范”的社会信用体系。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诚信文化活动、社会诚信实践,增强社会诚信意识,改善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
三、创建范围
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含工业品市场、农副产品市场、综合性市场及其他市场),且市场开办者进行了企业注册登记。
四、活动内容
(一)建立诚信道德学习教育制度。
制定诚信道德教育工作制度、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加强干部职工诚信道德学习教育,实现诚信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学习内容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等。要通过各类媒体深入开展“守信光荣、失信可耻”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诚实守信先进单位和个人事迹。
(二)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
制定佳木斯市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红黑榜”发布制度,明确发布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限,协调解决诚信“红黑榜”发布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到每两个月至少发布一次。使诚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损。
(三)构建奖励诚信、约束失信工作机制。
要建立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系统,制定奖励诚信、约束失信工作制度,为建立社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奠定基础,积极推进全市信息整合,实现对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等级的综合评价,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开展“诚实劳动、诚信经营”创建活动。
一是要在商场、集贸市场开展创建“诚信经营示范店”评比活动,评出一批诚信经营示范店,使经营者做有规范,学有榜样;二是要在食品行业开展“诚信做食品”活动,推出一批市场认可、群众信任的诚信示范企业、街区、门店;三是要打好商标牌,在食品餐饮服务行业大力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培育一些著名商标,争创驰名商标,扩大影响力,提高知名度。
(五)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
重点在食品、窗口领域,针对诚信缺失、公德失范问题,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要突出“以人为本”,认真梳理和整治食品、窗口行业存在的工作问题。要切实做好“道德教育、道德评议、道德引导、道德治理、道德宣传”工作,营造诚实守信、高效服务的社会风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是我单位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必须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确保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要结合实际,制定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务必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相互支撑,使部门举措在全社会都能管用。
(三)大力宣传。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在全社会大力宣传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重大意义、具体安排和要求,让所有涉及的企业、人员及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到诚信建设活动中来。
佳木斯市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