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郊信用办发〔2020〕2号
关于开展“诚信郊区”主题
宣传月活动的工作方案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促进诚信宣传教育贴近市场主体、贴近人民群众、贴近我区实际,共建、共创、共享的理念,营造我区诚信守约人文环境,全面助力振兴发展,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2020年9月开展首届“诚信郊区”主题宣传月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会议及市委十三届七次精神,及按照《关于开展“诚信佳木斯”主题宣传月活动的工作方案》精神,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围绕我区诚信建设重点工作,采取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正能量、弘扬主旋律,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诚实守信、履约践诺,不断丰富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和载体,营造讲诚信、重承诺、尊道德、守法纪和“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信用如金 一诺千金
三、活动时间
2020年9月1日—9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诚信万里行”活动。
1.开展19项诚信缺失突出问题集中治理成果宣传活动,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负责人、区扶贫办、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区税务局、区人民法院、区交通运输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
2.开展诚信行业、诚信经营示范店等主题实践活动,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全国食品安全城、安全生产等方面开展诚信教育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
3.开展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文明优质服务活动,对政务大厅、医院、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宾馆、公交车、出租车、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从业人员开展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活动,有效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交通运输局)
(二)组织“共建诚信郊区我承诺”活动。全区党政机关制订部门诚信守则,承诺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诚实守信、履约践诺,并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区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旅、人社、建设、住房、商务、医保、税务等十大重点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录制视频作出信用承诺并签订信用承诺书,通过市广播电视台、信用中国(黑龙江佳木斯)网站、抖音、快手等媒体播放。各部门负责同志代表当地主动承诺诚实守信、履约践诺,打造诚信政府,并向本地发出倡议,号召当地公务人员、市场主体和公民诚实守信,共创诚信城市。各商(协)会负责组织开展百户企业、千名会员签署信用承诺书,承诺诚信经营,稳定就业,并自愿在各级信用网站集中公示信用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保障局、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区税务局、区工商联、区司法局)
(三)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评选。持续开展“身边好人”评选活动,发现推荐身边诚实守信好人,明确评选范围、评选标准、评选规则,广泛宣传身边好人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善待好人、崇尚好人、学习好人、争当好人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四)开展信用政策知识集中宣传活动。着力构建服务不同群体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的信用政策知识宣传体系,聚焦各类主体需求,编制信用知识手册,向公务人员、企业员工、校园师生、个体工商户等不同群体发放宣传手册,宣讲信用知识,加强信用管理。在公交车站、旅游景区、饭店等张贴播放诚信标识、信用公益广告、信用短知识、漫画图解等。通过佳木斯日报、佳木斯广播电视台、郊区政府网站等媒体开辟专栏集中宣传信用政策知识,扩大社会知晓面。(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市场监督局、区财政局、区工商联、区教育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五)开展“诚郊区进大厅、进校园、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活动。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开展“讲好诚信故事演讲大赛”“诚信大讲堂”“诚信兴商宣传月”“信用交通宣传月”、志愿服务行动等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挂图、宣传展板、宣传手册、宣传彩页、电子显示屏、户外公益广告栏等形式开展宣传,不断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讲诚信、事事重诚信、处处有诚信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区民政局、区工商联)
(六)开展民商事纠纷调解宣传活动。宣传民商事人民纠纷调解工作,把纠纷和矛盾化解在基层的群众之中。(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五、活动步骤
(一)预热动员阶段(8月18日至28日)。印发活动方案通知,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区委宣传部组织召开新闻通气会,在区内外相关媒体发布活动消息,进行活动预热。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本地本部门宣传活动方案,动员本系统同步开展实施。
(二)活动启动仪式(9月5日前)。9月初参加在佳木斯防洪纪念塔举办全市“诚信佳木斯”主题宣传月暨五进活动启动仪式,集中展示政务、商务、重点群体三个层面诚信倡议书,组织观看佳木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果展。
(三)活动开展阶段(9月1日至30月)。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全区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开展各具特色诚信主题宣传活动。区场监管、交通运输、文旅、人社、商务、环保、税务、法院、住房等十大重点领域发挥行业引领示范作用,深入开展本行业、本系统诚信主题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要主动与新闻媒体对接,提供新闻线索。
(四)成果展示阶段(10月1日至30日)。各成员单位要注重宣传总结,利用载体和媒体多种展示主题宣传月成果,扩大活动影响力。佳木斯广播电视台、佳木斯日报社、区政府网站等媒体开辟专栏集中展示全区诚信建设成果。各成员单位根据活动时间安排,及时将整体工作情况及相关影音图片资料发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jqysj666@163.com)。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开展“诚信郊区”主题宣传月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是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精心组织,要把诚信文化宣传与文明城市创建宣传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自觉把此项活动摆上重要日程,以宣传促工作,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引向深入、取得成效。
(二)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把“诚信郊区”主题宣传月活动作为活化、暖化、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使“诚信郊区”建设深入群众,贴近实际,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活化宣传形式,扩大活动影响力。各专项活动要有方案、有记录、有照片、有音像视频、有新闻媒体报道,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手段宣传诚信工作,增强活动的感染力、吸引力。
(四)紧盯宣传效果,提升宣传力度。相关活动资料要按时反馈至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送至信用中国“黑龙江佳木斯”网站。
佳木斯市郊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