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文件
抚环组发〔2020〕7号
关于我市排查“失信违诺”事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市直各部门:
为了在2020年底前完成“清赖行动”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各部门失信违诺事项。按照《抚远市“清赖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请各(镇)政府、市直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相关情况由主管单位统一上报)进一步做好“清赖行动”核查工作,对政府及其部门失信违诺事项进一步梳理,认真填写《政府及其部门失信违诺事项清单》,不能漏报,漏报产生后果自负,省营商局将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10月29日前上报至抚远市营商局612室,纸稿需单位盖章、主要领导签字(没有的单位盖章、主要领导签字报空表,不用报电子版),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fyysj2019@163.com。
附:政府及其部门失信违诺事项清单
抚远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