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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山东济宁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与告知承诺制深度融合

来源 :中国信用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8-19 13:58 打印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山东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优化济宁市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重要举措。考虑到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后的监管工作,市场监管部门立足工作职能,积极探索,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梳理出可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事项,动态调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通过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告知承诺制深度融合,完善监管流程,形成监管闭环。

    01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成效
    一是高位推动,建立工作机制

2021年2月9日,济宁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济宁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实施由济宁市领导牵头挂帅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16项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5月10日,济宁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会议召开,分管副市长李海洋出席会议,部署了一系列“硬核”举措,着力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走深走实。

    二是严格审核,全面梳理事项

司法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指导各级各部门全面摸清“家底”,梳理调整本部门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凡是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当事人获取难度较大、行政机关容易核查的事项,特别是将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法律服务等领域的证明事项,纳入告知承诺制范围。凡是诸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能通过信息共享、线上核查方式,以及部门之间行政协助等方式进行核查的,原则上一律纳入告知承诺制范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本级部门提报的清单进行多轮审核、确认、校对,通过与重点执法领域进行一对一座谈、向部门发送确认函等方式,确保在承接上级告知承诺制事项时做到精准衔接,事项准确落地,不重不漏。

    02完善流程,形成监管闭环
     一是梳理可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事项

在济宁市政府《关于公布市级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文件出台后,济宁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领域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济双随机办函〔2021〕1号),要求各成员单位根据《清单》内容进行逐项梳理,对可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尽可能的列入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新增事项,做好对本系统“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增补,确保后续监管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根据初步梳理,筛选出共涉及13部门、55大项、85小项政务服务事项新增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二是动态调整清单、计划

积极发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牵头部门职责,指导各级、各单位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增补情况,市级统一编制《市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第二版)》,并按照实际工作需求,依据行政审批中新增的“告知承诺制”已完成审批的市场主体情况,对“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进行好动态调整、对本部门及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年度计划进行补充,确保应纳尽纳入,并设定抽查时间、比例、频次、参与部门等事项,保障各事项监管到位,零死角。

济宁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从安排部署到公布实施,历时两个多月,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打通便民利民“最后一公里”。目前,将告知承诺制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结合,在山东省来说尚属首次,后期我们将继续深入探索,积累经验,强化监管,提升效能,为进一步优化济宁市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