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医疗美容机构真正“美起来”,近日,北京市东城市场监管局创新推出医疗美容机构药械质量监管工作十项措施。
记者了解到,此次推出的措施包括:将行政处罚信息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对检查中多次发现问题、问题不认真整改、一年2次以上被行政处罚或违法情节严重的医疗美容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每年不少于2次飞行检查;建立医疗美容机构人员数据库,将法人、负责人、药械质量管理人纳入人员管理数据库,根据监管风险,实施动态分级管理;落实行刑衔接,在监督执法中发现的涉嫌刑事犯罪的线索或行为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运用社会信用体系,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对违法行为在行业内通报,对医疗美容机构法人及负责人实行药械使用行为年度承诺等。十项措施之中超过一半是首次提出。
据悉,目前,东城区医疗美容机构已签署了《东城区医疗美容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承诺书》,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落实药械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加强药械质量管理,不断完善药械质量管理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确保药械产品质量安全;强化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不断规范药械产品采购、验收、储存、使用和追溯等环节的管理。
为了让各医疗美容机构切实依法合规开展经营,东城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区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通报了近年行政处罚及医疗机构涉刑案件情况,结合法律法规重点条款开展宣讲,并就医疗机构广告监管工作进行专题培训。
下一步,东城市场监管局将按照新推出的十项监管措施,进一步推动部门联动、社会共治、信用信息公示,切实加强对医疗美容机构的执法检查力度,让医疗美容机构真正“美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