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政务诚信的引领和表率作用,不断提升基层政府公信力,佳木斯市按照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署要求,于今年3月启动政务诚信乡镇、街道、社区试点创建活动,在全市确定11家乡镇、街道、社区作为创建试点单位。自活动开展以来,各县(市)区不断激发基层信用建设工作活力,推动政务诚信向基层延伸,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创建政务诚信乡镇,做好信用建设“助推器”。桦川县星火朝鲜族乡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升诚信政府建设能力,依法行政正确落实诚信政府建设宗旨。坚持政务公开,有效倾听民声民意,提升行政效率,保障网上服务质量,对失信行为追究责任惩戒到人,改造村容村貌并提升民族融合,全面提升诚信政府建设能力。
汤原县汤原镇建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信用体系工作小组,组织所有公职人员、各村委成员签订《公职人员诚信承诺书》100余份,上传市信用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深入镇内400余家企业商户开展信用宣传,利用23个村委会“大喇叭”、百姓大舞台等方式,宣传信用知识。
创建政务诚信街道,练好助企便民“基本功”。向阳区桥南街道成立街道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实现党建引领。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开展政务承诺视频录制活动,并将视频上传至向阳区门户网站。制定《万达金街诚信承诺书》,组建由街区商户参与的诚信联盟,实现商户全覆盖。发放、张贴创建“诚信一条街”宣传资料,擦亮诚信品牌。
创建政务诚信社区,当好服务群众“贴心人”。富锦市民主社区开展公职人员“我承诺、我诚信”主题宣传活动,组织社区干部职工签订诚信承诺书,并在民主社区邮政小区“诚信从我做起”涂鸦墙前举行宣誓承诺仪式。
抚远市临江社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政务服务承诺书,制定《居民基本信息登记表》,以每栋楼房为单位建立电子台账。通过打造宣传栏、群众图书屋、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宣传平台,形成了全民参与诚信建设的良好氛围。
郊区冬梅社区建立诚信体系工作小组,组织签订《社区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20余份。制定诚信教育学习计划,并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验收学习成果,开展诚信讲堂3次,考试通过率高达95%以上。对辖区内企业及居民发放诚信宣传手册800余份。
前进区园林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培训会议60余人次,率先制定并履行《前进区政务诚信试点公开办事制度》,全面推行社区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公布监督电话,力求畅通社情民意绿色通道。
下一步,佳木斯市将持续引导创建试点单位结合辖区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扎实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加快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