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提升“双公示”信息数据质量,郊区多措并举做好双公示录入工作。
郊区区直各部门组织专人对本单位办结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在“信用佳木斯”信息公示采集系统上录入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同时,按照市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评估报告》内容,对存在问题的部门进行约谈,要求各部门今后办理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要严格在行政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按照新版数据标准进行填报,确保产生的“双公示”数据全量、准确推送,坚决避免出现迟报、漏报、瞒报情况发生。
下一步,郊区将继续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多方公示、信息共享”的原则,不断强化“双公示”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水平的成果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