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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经营 文明旅游”倡议书

来源 :市直-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11-02 09:42 打印

广大旅游从业者和亲爱的游客们:

旅游让我们拥抱自然,开阔视野,享受美好生活。在此“诚信兴商宣传月”之际,为共同维护好我们的旅游环境,展现良好城市形象,向大家发出倡议:

 

一、请各位旅游从业者做到:

(一)依法经营,恪守诚信

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各项经营活动,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重信守诺,诚信经营。

(二)保障安全,落实责任

旅行社和星级饭店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行业标准执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巡查,积极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安全防范措施,保证游客放心消费。认真开展“光盘行动”,及时分类处理垃圾。

(三)保障秩序,加强协作

保障旅游市场规范有序,行业开展互利共赢合作,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不违规挂靠、承包、非法转让经营许可证。不与“黑社”“黑导”“黑车”有业务往来。

 

(四)及时预警,游客分流

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天气、交通、住宿和景区门票预约、人员限流等信息,做好安全提示和志愿者服务。

(五)行业自律,接受监督

积极加入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自觉接受行业内部、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请各位游客做到:

(一)选择正规旅行社

参团游时要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式《旅游合同》,并索取行程单和正式票据。拒绝各类低价游,警惕消费陷阱。

 

(二)注意旅游安全

遵守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妥善保管随身物品。自驾游要安全驾驶,文明出行。旅行出发要提前了解天气、交通等信息,合理安排行程,拥堵或遇险时听从现场指挥。

(三)理性消费

不轻信商品推销和导购。购物时要认真鉴别产品质量,评判产品价格,索取正式发票。要理性参与宗教活动。

(四)做文明游客

维护公共秩序,文明有礼,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避免因言行不当引发纠纷。如发生纠纷,冷静处理,合理维权。

 

 

诚信经营,文明旅游,

让我们携手共创美好,

让城市之花绚丽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