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本地上市企业内部治理水平,增强上市企业依法保障企业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本地法治化营商环境,6月25日,佳木斯中院会同佳木斯市金融服务局深入上市企业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走访调研活动,与企业代表面对面座谈,了解企业需求,宣讲政策方针,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增强企业的投资者保护意识。
座谈中,市法院民二庭庭长李慧强介绍了法院在处理好公司纠纷案件,全面提升审判质效;推行繁简分流,促进公司纠纷高效化解;提升投资主体诉讼便利度,方便行使诉讼权利;延伸司法服务,及时发送司法建议等四个方面所做的努力,并共同征求了企业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的意见建议。
保护中小投资者是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重要指标,也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佳木斯中院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妥善审理好公司纠纷案件,尊重公司意思自治原则的同时,又准确把握司法介入程度,规范了公司内部治理,积极引导中小投资者树立诚实守信的理念,促进了企业稳定经营与长远发展。
下一步,佳木斯中院将持续开展走访企业活动,立足审判职能,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抓手,积极延伸司法服务,邀请企业人员旁听案件庭审,助力企业诚信合法经营,保障各类投资者依法维权,为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