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以法治方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汤原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学习活动。
活动中,主讲人针对《条例》的内容及要求,逐条逐句进行深入解读。《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于2022年7月1日起施,《条例》共分八章55条,对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方面作出规定。《条例》的制定出台为社会诚信建设提供制度化支撑,有利于规范社会信用信息管理,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对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办事、公开公正、诚实守信、优化服务、廉洁高效和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认识到了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营造了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氛围,提高了机关干部的信用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推进了全局的政务诚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