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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诚信建设万里行】佳木斯市抚远市委编办开展政务诚信工作

发文机构:信用佳木斯 来源 :县区-抚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06-02 08:45 打印

按照《抚远市2023年政务诚信诚信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抚远市委编办坚持以“依法建设、依法规范、依法提升”为总基调,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积极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以政务诚信建设为引领,推动政府及其部门健全“政务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依法依规在惠企利民政策兑现、合同协议履行、招商引资、政务服务、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等方面,作出政务诚信承诺并积极履行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打造公开透明、有诺必践的诚信政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诚信环境。抓好贯彻落实,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深入推进信用抚远建设,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信用支撑打下基础。

二、扎实推进赋码工作规范开展。市委编办持续以优化流程、提高服务为抓手,依法依规做好党政群机关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赋码工作。加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核查,严格受理、审查、核准“三级”审核机制,夯实基础数据,依法依规办理,确保登记信息可靠可信可用。

三、严格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落实联合惩戒机制。对法定代表人失信的事业单位,及时通知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变更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修复信用。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内予以冻结处理,并将该事业单位列入异常名录,逐一清理担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失信被执行人。

四、定期按时发布“双公示”信息。畅通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信息共享渠道,将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年度报告等信息,按程序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信息公示“全覆盖、无遗漏、常态化”。上半年,圆满完成2022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五、有效开展“双随机”抽查。每年按照抽查对象名录库不低于3%的比例开展双随机抽查。通过实地核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反馈,责令限期整改。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在做好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示的同时,对逾期整改未到位的单位,予以冻结处理列入异常名录,通过影响法人单位的信用记录,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而维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真实性。

六、广泛开展信用宣传活动。积极谋划信用建设宣传活动,逐步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通过电话、QQ业务群、微信群等开展信用宣传,普及宣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知识,加大对守信便利、失信惩戒突出案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法人的知信、守信、用信意识,使诚实守信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规范,为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营造良好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