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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诚信建设万里行】佳木斯市建三江管委会营商局开展《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业务大讲堂”普法学习活动

来源 :县区-建三江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08-31 14:12 打印

为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以法治方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营商质效,促进营商工作高质量发展。8月29日,建三江管委会营商环境局开展“业务大讲堂”普法学习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

《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黑龙江省第一部社会信用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地方立法,对促进黑龙江省社会信用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发展,以及以信用为基础创新监管机制、优化营商环境,都具有重大意义。

通过此次学习,全体干部职工明确了《条例》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概念界定、基本原则等内容,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构建社会信用环境建设、提高信用信息归集管理水平、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提升信用信息应用能力、注重信用主体权益保护、完善信用监督管理机制等方面知识。进一步提升了干部的诚实守信意识,培育践行诚信为民的服务意识,全力打造诚信守法的良好环境,切实营造积极向上的诚信社会氛围,不断提升城市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水平。

接下来,营商局将持续落实好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各项活动,以“业务大讲堂”为抓手,不断提升干部的业务素养和实践能力。持续开展各类《条例》普法学习,积极引导干部增强法治意识,开拓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推动营商工作得到更好地推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