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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选派优秀干部到鹤立镇挂职就任

来源 :今日汤原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2-21 09:12 打印

为更好地做好帮扶工作,助力汤原县乡村振兴发展,2月18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选派优秀干部——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检察员王国庆到汤原县鹤立镇人民政府挂职。省人民检察院二级巡视员李道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杨立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出席活动。

见面会上,李道申简要介绍了王国庆同志的基本情况;鹤立镇相关负责人对鹤立镇情况及近年来工作成效进行简要概括,并代表镇党委、镇政府领导班子对挂职干部表示热烈欢迎,对省人民检察院长期以来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方面给予鹤立镇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

会上,李道申对即将赴任的挂职干部提出了要求。一要提高站位,立足乡村“扎下根”。要找准定位,明确方位,快速适应工作环境,转变角色,积极融入到鹤立镇乡村振兴工作的实践中来。二要真抓实干,联系群众“融进去”。要丰富阅历,提升能力,磨练毅力,提高解决问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三要严守纪律,勤勉敬业“沉下来”。要深入基层,实干兴业,继续发扬省人民检察院的优良作风,展示自身良好形象,在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实践中实现价值。四要利用优势,实践赋能“干出彩”。要运用特长,活用资源,在基层党组织建设、招商引资、农业农村发展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为镇域各项工作蓬勃发展贡献力量。

杨立彦对挂职干部表示欢迎,指出挂职锻炼的重要意义,并要求挂职干部要在镇党委的领导下,主动融入乡镇工作的大环境,紧紧抓住难得机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特长,积极积累基层工作经验,做到既促进鹤立镇各项工作发展,又锻炼自己,圆满完成两年挂职任务。

挂职干部王国庆表示,在未来两年的挂职工作中将努力在实践中锻炼自己,珍惜机会、扎实工作、虚心学习,积累经验,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确保挂职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