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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佳木斯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东风区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4-02 08:35 打印

2021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部署要求,持续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政府法治建设取得新突破。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调整、清理、规范行政权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329项。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全省率先建立线下婚育户“一件事”联办服务专区。深入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在全省率先实施“六十一证合一”改革新举措。提升政务服务能力,62家单位1568项服务事项大厅“集中办”。制定了关心关爱企业家措施15条,走访企业11万余次,解决诉求难题8900个。

二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成年度政府立法计划,《佳木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及时将35件市政府及政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省司法厅、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受理县(市)区政府、政府办及市直各单位备案登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0件。组织开展涉及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招商引资的政府规章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定清理14件。

三是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参与政府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参与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12件,市政府合同14件,重大行政决策3件。

四是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市级20家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公示自由裁量基准。全市各执法部门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清单制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全市5600余名行政执法、监督、审核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制定《佳木斯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五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扎实推进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改革,推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规范化。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相继出台《佳木斯市防汛应急预案》、《佳木斯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17个,有针对性地开展实战训练和推演评估,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全市新成立“一站式”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10个。网格化服务管理项目被推荐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候选项目。建立部门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形成了长效管理机制。审批成立市政府行政复议局,同步推进县(市)区行政复议改革。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群众2万余人次。全面启动“八五”普法规划,积极运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全市各部门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80余次。

七是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保障政令畅通。聚焦行政执法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重点领域案卷评查、“伴随性”执法监督工作,评查行政执法案卷34181件。全市各类政务公开主体发布政府信息12.3万余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6条。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制作全省首个“码上诚信”地图。我市城市综合信用排名位居全省首位。

八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我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覆盖所辖10个县(市)区及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1576项,网办率96%,时限压减81.7%,即办件占比49%,平均跑动次数0.3次,排名均居全省前列。市政务服务平台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已实现“应接尽接、应进必进”,编制数据共享目录1078个,累计收集数据1.4亿条,国省接口调用量2277万余次。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不同县区、部门、层级之间的法治建设工作发展不平衡。二是执法行为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中程序不规范问题仍存在,执法手段、监管方式创新不足。三是法治专业力量有待进一步补足,法制审核业务门槛高、专业人员少、工作压力大的矛盾日益凸显。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汇报,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安排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先后印发了《法治佳木斯建设责任分工方案(2021—2025年)》、《佳木斯市法治社会建设责任分工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进一步压实法治工作具体责任。三是强化督察考核。出台《佳木斯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面依法治市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将法治建设工作内容纳入市“双创”指标考核,在全市开展了法治建设综合性督察工作。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市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推进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持续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察考核。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三是提高行政制度质效。依法有序推进政府立法工作,严控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数量、程序。四是提升行政决策水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五是实现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六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积极发挥政府部门演练引导作用。七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一站式”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机构队伍建设。八是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提高政务公开能力水平,持续完善智慧城市与电子政务项目建设。